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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展会“乱象”变“常态”

2017-11-27    中国质量万里行    文/陈梦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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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来源:网络)

  当前,各类展会非常火爆,动辄以“国际XX”“中国XX”“中国西部XX”冠名,来吸引人们的眼球。但一些展会的主办方对参展商的资格要求不高、对参展产品质量把关不严,消费者在展会上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的事件屡见不鲜,且消费权益难保障,追偿诉求难实现,大多质量纠纷只能以“无头案”的结局草草收场,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灾区”。

  前不久,家住朝阳区双井的市民张女士向记者透露,平日里500多元的欧珀莱套装在某化妆品展销会上只需100元便可入手。回家后和正在使用的正品比较,表示“大吃一惊”,新购品包装上略有粗糙,打开后,从味道、粘稠度、效果来讲都与正品有区别。于是便查询了真伪码,结果却显示:已被查询,证明此货为假冒产品,但因该女士没有留存购物凭证无法进行索赔,无奈下只好不了了之。

  张女士的经历并非特例,展会买到假货、不给小票等事件屡屡见报,需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此记者亲自走访了几个展会,发现不仅一“票”难求,甚至有些参展商都没有营业资质。为什么没有资质的展商能进入展会参展?劣质假冒产品会流入展会?困惑于这些问题的笔者对招商环节进行了相关调查。

  陈辉,文博会的主办方北京华港展览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招商负责人,“虽然进入展馆之前不需要对展品进行检查,但参展企业必须是正规企业,需要公司和文体协会的双重审核。”他承诺现场有检测中心和知识产权中心,方便消费者进行现场维权。然而,招商环节的把关力度是参差不齐的,招商不严谨的现象不在少数。

  记者对北京国际健康美容美发化妆品展览会(简称美博会)负责人杨女士进行了隐性采访,以一个参展商的身份对主办方限定展商的资质和审核的力度进行了相关调查。在QQ上进行10月中旬(当时是八月初)青岛站的预定并透露自己并没有相关资格证,目前公司尚在注册中,准备打造高端口腔护理产品。笔者询问主办方对展会参展商有什么要求,负责人回复说“只需满足属于美容行业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便可以参展。”笔者对产品是否能通过表示担心,负责人称不必担心并透露产品不必检查,“填个参展申请表即可入场,若公司的公章没有下来,本人直接手写签字便可。”记者诧异于杨女士的回答,为了验证她的说辞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于是又在e展网上找到工作人员进行展位预定。工作人员称自己是合作商,负责展会招商,而非主办方,可直接与他接洽订展。笔者表示公司尚在注册中,没有营业执照,工作人员暗示不必担心,可以通过她的关系进行展位预定。笔者提问,“产品需要入场前检查吗?”她说:“您提交申报的产品和现场的参展产品一致即可,否则现场会不让出展的”。对话中并没有提到需要产品的质检报告。

  一位天涯论坛的知情人告诉记者,自己原来是专门做会展的,每年体育场、展览馆所谓的“特价会”都要去。他透露,整个会场确实是有很多假冒伪劣商品,但并不都是。展会主办方表面上对参展商品经过层层审核,严格把控,但是金钱的诱惑力不可小觑,一个2mx2m的临时摊位转手价可以炒到上万元,要再这短短的时间赚回摊位费并盈利,结果可想而知。他还提示,在展会上切忌以盲目图便宜的心态去购物,生怕错失“良机”。“也许有时,你以为的‘便宜货’可能比市场价还高,这除了摊位费高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人家卖完了就走,不存在也不需要回头客。”

  针对此种现象,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六里屯工商所所长艾征表示,产品进入展会前没有硬性规定是否需要进行抽检。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宗鹏坦言,根据我国《消法》的明确规定,消费者在展会购买商品后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即使展会结束、商家难以联系,消费者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要求赔偿。“因此,办展会不是提供场地后就能收钱那么简单,还需为展会中展销的产品质量负责,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督促展会举办者对展销产品进行筛选。”

  展会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灾区”,表面上似乎一切归咎于主办方和展商,而究其“症结”在于源头监管。

  记者多次致电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本市各个工商分局投诉举报中心、市及各区县消费者协会均无人接听。经过数日地不懈努力,终于拨通了北京市大兴分局的电话。负责人首先表示,大兴区举办的展会相对少,这方面涉及不多。另外,她表明“商品质量监管有质监局,他们负责生产领域,我们负责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我们有商品科,但只是针对辖区商场、超市的商品抽检。”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进展会,既然出现了,确实是生产领域监管的漏洞。

  而艾征则表示,“展销会属于流通领域,在流通领域售卖的商品质量问题,应由工商部门依据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开展监管”。另外,质监局有关人士的回答说道,展会属于流通领域,流进市场的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应该是工商局监管的。由此看来,不少地区消费权益“重灾区”或成监管“盲区”,现状着实令人担忧。

  熊律师在此提示消费者,在展会上购买商品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三包凭证或正规发票,如果商家不能出具,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上述商品,以免后续产生纠纷,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类似的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屡屡发生,身为消费者,我们感到很慌张。此类现象得到解决是我们自始至终地夙愿。

  编后语: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展会产品的质量监管,防止不法经销商钻空子,给消费者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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