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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4S店老板跑路 百位消费者拿不到合格证

2016-07-07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消费者买车拿不到车辆合格证的问题越发明显。2015年,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平台收到消费者投诉没有拿到汽车合格证的投诉共计141例,而今年上半年已经有105位消费者投诉同样的问题。

  商丘的许先生今年1月份在河南凡迪4S店购买了一辆菲亚特菲翔,买后4S店承诺1个月内给合格证,但是1个月后没有消息,之后他一直催促4S店,可一直没有回信。现在半年过去,4S店仍拖欠着合格证。许先生通过各种手段投诉但是都是无功而返,和他有同样情况车主有上百人。

  据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平台统计,其实还有很多去年买车的消费者到现在也还没拿到合格证。

  王先生去年6月份在丹东天意比亚迪店购买了一辆比亚迪速锐,提车的时候4S店销售人员说合格证得过几天才能来,可过去了一个月还是没有。从事情发生后王先生和其他消费者先后找到丹东消协、公安部门、法院以及政府信访,之后来王先生和丹东消费者以及辽宁各地的消费者一起在沈阳法院起诉,从立案、开庭宣判到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1月12日申请强制执行),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年,可到现在还是一点音讯也没有。

  王先生觉得,比亚迪这么大的企业,怎么就不给个合格证?

  从上面这两个投诉来看,其实牵扯到消费者已经上百人。而据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平台不完全统计,从很多消费者投诉来看,拿不到合格证的不仅仅是个人。

  海马4S店老板跑路 百位消费者拿不到合格证

  关于海马4S店扣押车辆合格证,其实在去年,就有媒体曝光了海马湖北十堰4S店遭70多位车主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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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湖南益阳的张先生发来投诉,他说他所在地区有100多个消费者购买了海马汽车却拿不到车辆合格证。

  张先生介绍,他今年2月在湖南益阳恒通4S店购买了一辆海马M3汽车,原本买了新车是件高兴的事,可谁曾想到恒通海马4S店老板3月份却失联,4S店一度关门停业。

  这让张先生和其他车主感到惊讶和着急,买了车子还没上牌,人却不见了。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张先生和来自湖南益阳市,常德市所有在益阳恒通海马4S店购车100多个消费者一直在寻求工商、市政、法院以及电视台的帮助,电视台也曾几次曝光此事,尽管如此,事情丝毫没有任何进展。

  5月份的时候,张先生和其他车主得到消息,有新的人接收管理原4S店。而原老板也给出承诺一个月之内可拿到证,但一个月后张先生和其他车主数次到4S店找新负责人,负责人表示要证可以给合格证,但是必须得出5000元的赎证费,对于这种莫名的乱收费标准让张先生以及很多车主都无法认同。

  张先生说,全款买了车,为合格证奔波了大半年,已经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众所周知,为什么消费者拿不到合格证,其实4S店在汽车销售前会把一些车辆抵押给银行,获得银行贷款后再从厂家购进一批新车。为了不影响车辆销售,银行往往只将车辆合格证扣押在银行。当汽车卖给消费者后,4S店再拿着车款到银行换回相应合格证,这个过程通常需要一段时间。

  而抵押合格证融资本身是4S店和银行之间的商业行为,跟购买车辆的消费者没有任何关系,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无辜的车主被他们绑架,不得不参与到这场合格证之争中,成了事实上的受害者。

  我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也就是说,由于逾期未缴税,车主们不得不交付相应滞纳金。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买了车就应该拿到合格证,没有拿到合格证,4S店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4S店在销售汽车时没有把合格证抵押在银行的情况告知消费者,已经涉嫌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业内人士建议,如果消费者提起诉讼,可以把经销商作为被告,银行作为第三人一起拉进来,提供合格证融资的行为里面,银行应该对合格证、对4S店的销售行为有监管,就是说你卖了车以后,把车(款)还给我,我把合格证给你,现在因为你银行没有监管到4S店的销售行为,造成这笔业务出现了风险,银行应该是有一定责任的。

  律师质疑:合格证“唯一性”是否合理

  前一段时间,宝马中国遭20家经销商围堵,也是由于消费者买了车拿不到合格证。

  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光表示,合格证本身并不属于物品所有权证明,按法律规定来说并不充当抵押物,但就目前银行的操作来看,均是由于汽车合格证的“唯一性”造成的。有了这张证顾客才能证明车辆时合格的,客户才能上牌,这本身就存在不合理。“一辆车在生产出来后都有独一无二的车架号,这在车企以及相关部门都有登记备案,这些都可以证明车辆是检验合格的,而不仅仅只是通过一张证。”张国光认为,之所以“一证走天下”其实是变相的简化了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而风险却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众多的投诉表明,在这种车证分离的潜规则下,合格证的贷款已经被许多经销商挪为他用,有的资金链已经断裂,押在银行的合格证也是根本拿不回来了,最终的结果就是消费者车、钱两空。一些4S店明知合格证无法归还,还故意想办法拖延,伪造临时牌照的做法,是一错再错,错上加错。

  不久前,中消协通报,发现有的消费者买车后拿到了车辆合格证,竟然不能挂牌上路。经调查,有不法分子盗用了汽车厂家的新车信息,用伪造的合格证为不明车辆抢先注册上牌,导致汽车厂家正常销售的汽车无法登记上牌。而且,部分被套证车辆的注册信息被撤销后依然无法重新注册上牌,给消费者带来巨大损失。

  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各位消费者,在购买车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购车的这家4S店的合格证交付速度如何,可以通过和刚刚购车的车主了解情况。在购买汽车的时候一定要跟销售人员约定合格证的交付日期,并形成书面文件,这类事情不要碍于面子不去做,把所有事情事先约定好避免麻烦的发生是十分必要的。此外,切忌购买假合格证,一旦事发不仅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严重者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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