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滚动新闻

新《广告法》将阻断虚假宣传

2015-11-12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虚假广告是近年来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社会关注度最高的问题之一。

  2015年9月1日,最新《广告法》正式颁布实行,这是自1995年2月1日该法实施后,20年来的首次修订。新法由原来的49条,变为75条,新增了33条,删除了3条,同时修改了37条,原文真正没有修改一个词的只有8条,修改力度空前,被称为是“史上最严《广告法》”。广告行业面临整顿。

  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共查处虚假广告类案件3.15万件,同比增长19.3%,药品、食品和医疗服务排在前三位。

  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平台数据统计,2009年11月至2015年10月共收到关于虚假广告投诉1018条,涉及十大方面虚假广告来源。其中网络服务虚假广告数量389条,占投诉总量的38%,居于虚假广告来源投诉量之首,且涉及面广,危害逐渐加深,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在现代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消费者获取产品或服务信息的主要来源,已经由传统的店铺选择、相互介绍、商家展示,变为商品的销售或服务提供者通过各种媒介主动推广。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习惯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习惯了通过广告宣传或网上搜寻获取信息。在庞大的信息空间中,虚假广告乔装改扮,隐藏其中,误导消费,扰乱市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损害了正当经营者的利益,甚至已经损害了中国制造的整体形象。

  “酒香也怕巷子深”。广告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和特征,一个产品,一个企业,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都需要“吆喝”,需要向消费者真情表白,才能赢利信任。因此,人们期待着,那些虚情假意的广告,那些以欺骗为手段的“叫卖声”,在新《广告法》出台后,当休矣!

中国质量万里行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2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质量万里行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13012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