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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多一份责任 多一份信任

2013-03-13    中国质量万里行    文/汪鹤林    点击:

  年年3·15,今又3·15。

  近期热炒的香港奶粉限购事件,促使本刊将今年3·15消费维权活动的主题确定为“责任与信任”。

  5年前,中国奶业的一次集体失信行为,将一个好端端的朝阳产业拖向崩盘的边缘,也给中国消费者对民族品牌日渐升温的热情兜头浇上一桶冰水。受其影响,婴儿奶粉市场洋品牌持续热销,内地人蜂拥香港抢购,以致香港特区政府不得不下达限购令。

  与此对照,在内地各大商场,国产奶粉琳琅满目,却门可罗雀。

  面对奶粉市场的冷热失调,有人说应该归罪于国产品牌质量不高、信誉欠佳;有人说国内消费者太挑剔、非理性、不爱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3月2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说:内地的奶粉99%是符合质量标准的。其中透露出两个信息:其一,内地奶粉的确有1%不符合质量标准;其二,消费者被不合格产品坑苦了,连带对合格产品也持怀疑、排斥态度。

  当前,产品质量存在隐患,绝不仅限于乳制品行业;消费者信心不足,也不仅限于奶粉市场;责任与信任的矛盾冲突,遍及社会各个领域,应该引起广泛关注。

  产品的质量缺陷,反映的是人的责任缺失。

  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往往肇始于一道工序、一个产品、一家企业。一道工序的失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道工序的失守会导致全系统的崩溃;一个企业的失职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个企业的失信会病毒似地传染整个行业。一次失职,毁掉的不仅仅是一个批次的产品,而且可能是一个品牌、一个企业、一个行业,甚至是整个中国制造和华夏民族的商业文明。

  产品从生产、销售到消费,一个完整、良性的消费过程,受经营者的责任和消费者的信任双轮驱动,缺一不可,相互促进,经营者责任意识愈强,消费者信任程度愈高。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目的就在于督促经营者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应尽义务。消费领域出现的不和谐因素中,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是诸多矛盾中的主要矛盾。尽管实际生活中消费纠纷千差万别,有的因产品质量而起,有的因服务质量而生,但其核心集中在权利、义务上,商品和服务的背后,隐藏着的是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缺失,是造成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增进企业社会公德和责任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是解决经营者与消费者矛盾的基础。

  保持中国经济快速增长,需要拉动内需;拉动内需的前提是提振消费信心;提振消费信心,政府和企业要让消费者看到实实在在的希望。

  当前,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拉动内需的调控措施,负责任的企业也通过各种渠道做出了严格的质量保证。我们更愿意看到,这些措施、保证能够转化为厂家、商家的责任意识,内化为每位员工的自觉行动,渗透到每个产品、每项服务之中,让消费者看得见、摸得着,逐步增进对中国制造、对民族品牌的依赖与信赖。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中国的消费者是最理性、最儒雅的,生产经营者多一分责任,消费者就会多一分信任。

       2013年中国质量万里行315专题:http://www.315online.com/zt/2013web31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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