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滚动新闻

“双十一”电商价格大战过后的冷观察

2012-11-27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在预热了一个多月后,“双十一”电商价格战在11月11日零时火爆上演。参与此次“双十一”价格战电商数量众多,除了天猫商城之外,京东、苏宁易购、国美网上商城、1号店、亚马逊中国、易迅网、当当网等也纷纷加入,为“双十一”的价格战拼命吆喝。

  11月11日“光棍节”,本是一种流传于年轻人中的娱乐性节日,却因电商的疯狂促销变成了网购节。11月12日,阿里巴巴集团宣布,今年“11·11”促销总销售额191亿元,同比增260%,创下全球网购最高纪录。在这华丽的数字背后,也暴露出大量问题。

  网友吐槽:欺诈、后悔

       狂欢之后,有部分参加过此次狂欢节的消费者抱怨、投诉一些商家的不正当竞争甚至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在各大网站的投诉平台和微博上,许多网友吐槽一些商家的欺诈行为,其中,天猫商城、苏宁、亚马逊、京东等大牌电商的名字赫然在列。

  投诉NO.1:拍下不发货,余量纯忽悠。

  @绿影仙踪:11月11日上午付款的某品牌大衣,下单的时候显示还有300多件,到现在还没发货。问客服,说都卖完了,再进货需要15天,如果等不及可以全额退款。为什么不按实际情况写清余货有多少呢?这不是明摆着忽悠人吗?

  投诉NO.2:喊着价格五折,其实猫腻挺多。

  @蓝色天空sunshines:所谓的“全场五折”真是个噱头,“五折”是指参照专卖店价格的五折,谁知道专卖店是什么价?我看中一双鞋,之前是600多元,光棍节那天还是600多元,还写着五折“购物狂欢”。我买了两件衣服,发现光棍节那天的价格与头一天相比才降了几十元,难道天天五折狂欢?坑爹啊!

  @kkcv:能降点都不错了,更夸张的是还有涨价的。某品牌针织衫,11月11日的价格是74.93元,而10日还是69.01元。类似的在“11·11”打折噱头中浑水摸鱼的商家真不少。

  投诉NO.3:库存次品滥竽充数。

  @莲菜彩虹:我刚收到“11·11”时买的羽绒服,打开包装,我当场凌乱了。

    扣子掉了两个,肩膀上还有两个洞,拉链拉不上,连吊牌都残缺不全,一看就是库存的残次品。这是把消费者当“垃圾桶”了吧。

  投诉NO.4:191亿要漏多少税?

  @芭娜娜好吃:亲们,商家主动给发票了吗?你们要发票了吗?“11·11”给儿子买鞋要发票遭遇讽刺,商家说,你看看哪家这个价给你发票的?想要也行,按原价加价5%。想想看,191亿要漏掉多少税呢。

  网购要Hold住诱惑

       对于电商的种种不诚实行为,有网友表示,在网购时,一定要Hold住低价诱惑。

  @阿伯揭露专区:逛网店时同样的“宝贝”当然选“信誉好、成交多、评价OK”的。但要小心宝贝藏“猫腻”,页面的数据不一定都是真实的。亲们是否知道如何识别数据的真假?只要按住ctrl+A键,此时仍显示为白色的数据,便是真实数据。

  @网购达人:俺凭7年的网购经历郑重提醒,超低价诱惑要当心,这往往意味着陷阱;不要轻信卖家的“星钻”等级,对于售后评价中只有“很好”等只言片语的店铺更要小心;买前必须先向卖家了解商品的售后服务情况;付款时一定要使用第三方担保;尽量使用可被监控的聊天工具并保留聊天记录,作为事后纠纷的证据。

  律师说法:网购受欺诈可获赔所购商品一倍价款

       网购商家先提价后降价、“全场五折”、用库存次品滥竽充数等行为涉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针对这种情况,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表示,消费者可以直接拨打网络商城或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12315电话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而针对商家虚报余货数量,使顾客自动退款的情况,除了向工商部门投诉外,消费者也可以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另外,网购时商家不出具发票,偷漏税的问题也是违法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如果没有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电商竞争不能总在低端

       价格当然是个好东西,但前提是要兑现,且服务水平不下降,否则就是借机炒作,以达以欺诈牟利的目的。确切的说,对于电商来说,价格战终归不是长久之计,提高服务质量,实施个性化经营才是生存之道。

  从商业发展的路径来说,没有一家企业最终是靠价格取胜,亏本赚人气终归损人不利己。正是因为如此,价格战也就是一种极低端的竞争,真正到了高级层次,一切还得靠服务的质量,以及消费者的认可度说话。

  时下电商价格战一波接一波,但大多都是真宣传假降价,一方面说明,时下的电商竞争尚处于低端竞争的态势中,整个行业尚缺乏良性发展的眼光。

  另一方面更暴露出监管层面的孱弱,以及法律的缺位,使整个行业其实处于一个混乱局面。“价格欺诈”行为没有由点而治,最的变成了面的扩大,没有从源头管控,以至于一发不可收拾。

  尽管有炒作成分,网络规模的不断扩大,整个行业的不断扩张却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与网购持续升温形成反差的是,法律的缺位,监管的无力,使整个行业处于一个低层次的运作层面,以价格欺诈为代表的商业违规行为,不仅直接让消费者很受伤,更可能会影响一个行业的声誉,以及可持续发展。

  确切的说,现在很多电商企业还处于暴发户的阶段,如果治理不力,管控无效,那么最后就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导致整个行业的更加无序。

  网购立法刻不容缓

        电商们“11·11“期间都赚得盆满钵溢,随之而来的是被骗网友的一片埋怨声。关键是缺乏监管,违法成本太低。网友呼吁,相关部门应该及早对网购立法,不能任由其成为一匹无缰的野马。

  其实,电商价格战之所以方兴未艾,暴露相关法律缺位,以及管控的刚性不足。对于前一阶段的“价格约战”,虽然发改委已经介入调查,但后续处理却迟迟未有到位。

  更重要的是,依据时下的处罚法律条文,还是监管态度,以及最后的监管手段,监管层面都似乎处于“跑龙套”的角色。那些或真或假的“价格战”背后,那种表面繁荣的交易背后,却潜藏一个很深的陷阱。从电商、消费者到监管部门,最终都会受其所累。

  网购从其诞生就有先天隐患,这也使得它比一般的实体交易更加依赖和需要诚信。我们不仅要呼唤社会公德,让买家和卖家都有更多的自律,还要呼唤科技的发展与技术进步,期待有关部门用技术手段加强监管,避免漏洞出现,企业也应该真正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当市场已经进入到如此成熟的阶段,电商还在算“欺诈营销”、“血拼圈地”的老游戏,如此低端的恶性竞争,监管和制度层面就值得反思。当务之急是,应让一个行业从开始就步入正轨,而不是待拼得血肉模糊之后,才来收拾残局。

中国质量万里行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2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质量万里行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13012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