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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算否霸王条款

2012-11-07    中国质量万里行    李颖    点击:

  有法律学者表示,退票手续费高达80%很明显违反了交易中的公平原则,如此规定有“霸王条款”嫌疑。

  日前有媒体报道,特价机票虽便宜,但退票费却令人咋舌,最高达到80%。而近年来在旅客与航空公司之间引发的纠纷接连不断,“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似乎已成了一种“行规”。

  票价越低,退票费用越高消费者程先生近日购买了四张从哈尔滨飞往深圳的机票,因为提前购买,机票打了4.6折,一共花费了4800元钱,程先生说:“15日因为有事情,我们取消了去深圳出差,可是我打电话想退票时,却被告知只能退回燃油费和部分费用,四张票退到手中只有1800多元钱。”

  辽宁消费者冷先生也有类似遭遇。

  前段时间,冷先生在网上购买上海航空公司9月22日的特价机票,票价1400多元。但由于操作失误,他不小心误买了10月22日的机票。想要办理退票手续时,冷先生却被告知手续费要收取高达80%,将近1000多元。

  日前,记者对国内几家大型航空公司特价票退票手续费对比中发现,折扣越低、票价越低的机票,退票费用比例越高。

“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算否霸王条款

  退票费尚无统一标准在航班延误屡屡引发旅客抱怨的背景下,高额退票费折射了航空公司强势地位。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但到目前为止,国内对特价票退票费还没有统一的标准。

  中国民航协会专家綦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各家航空公司规定的退改签机票所收取的费用并不高,甚至还要再高点才合理。对退票费用做出规定是航空公司的一种销售策略,是为弥补运营成本。

  旅客通常在退改签的时造成航班座位虚耗,经济损失则由航空公司承担,航空公司的退改签费用规定是为了约束旅客,尽量阻止退票。

       记者手记

  飞机票价格不菲,就目前来看,并不是人人都可以承受的。

  消费者购买机票后,如果不是遇到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决不会无故退票,而此种不可抗拒的因素飞机也常遇到。从目前航空公司的规定来看,特价机票退票费高达80%,而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延误,超过4小时最高补偿200元,超过8小时最高补偿400元。由此可见,航空公司和乘客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

  从国内行情看,机票打折已经不是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存在,尤其是在淡季,几乎所有航空公司都会对机票实行折扣优惠,如果按照航空公司的退票规定,消费者可谓损失惨重。但需要注意的是,多数乘客退票都在事前,此时退票对航空公司来说影响应该不大,航空公司完全有时间将退回的票再转售他人,在这中间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可以理解,但也不能“狮子大开口”,靠退票费牟利。现实中,交通业可以退票的有不少。火车票退票收手续费已经由过去的20%下降到了目前的5%,这个调整在公众所能接受的范围内。虽然航空与铁路相比有其特殊性,但最高80%的退票费未免有些离谱。所以无论从什么角度分析,高达80%特价机票退票费不公平、不合理,也不对等,是一种任意收费。

  对于此种高价手续费,有关部门不能视而不见,应该对其加强监管,尽快制定出一套具有可行性的标准,不能让退票费成为消费者的负担。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认为,机票是一个合同的一种形式,如果有一方因为其他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即便违约的也不能超过整个造成损失的30%,像这种航企单方面收取70%到80%的费用是非常不合理的。

  航空公司权利义务不对等邱宝昌指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航空公司对旅客的退票违约行为要求扣款,就应该同时要求他们自己在航班延误等出现违约情况时作出补偿。

  因为不可抗力,航班延误不理赔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因为航班调配、飞机维修保养等人为因素导致的延误就应该承担补偿责任,而不是现在这样延误几个小时也无人理睬。其实旅客也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这种情况下退票,是否可以不收取退票费。

  法律学者郝劲松则表示,退票手续费高达80%很明显违反了交易中的公平原则,如此规定有“霸王条款”嫌疑。

  航企没有照顾到消费者,影响了企业形象,将来对于航企自身发展也是不利的。

  “消费者应该到民航投诉,投诉不行,就要起诉。航企的霸王条款不是一日形成的,只有更多的消费者去起诉才可能改变现状。”

  有关专家表示,航空公司如此规定,明显违反交易中的公平原则,有“霸王条款”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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