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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警示:“积分”消费纠纷不断

2012-03-14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315消费警示:“积分”消费纠纷不断

  随着“积分换购”、“积分清零”的提醒短信一次次光临,人们才发现大家已经生活在了一个“积分时代”,刷银行卡有积分、到超市购物有积分、充手机话费有积分,甚至美容美发、医药保健、购买蛋糕都能获得积分。

  由于缺乏话语权和对等地位,消费者其实根本无法获得真正的实惠,有的只能是“积分卡,想说用你不容易”的感慨。此类纠纷也因此不断。

  具体来说,目前出现的积分卡消费纠纷大体分为以下六类:

  第一类是积分兑换商品品种单一而且质量伪劣,属于强制消费范畴;第二类是消费积分有效期限模糊,商家没能及时告知消费者清零期限,或者商家还要求消费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新卡,否则原卡积分全部清零。

  第三类是积分兑换商品与事先展示的预约商品不符,商家更改兑换商品内容却不通知消费者;第四类是参加购物享积分兑换礼品活动,须通过热线和官网两种途径申请操作,而当兑换活动开始后,不仅热线电话打不通,网站也难登录;第五类是积分卡办卡门槛越来越低,有的商家甚至规定只要消费超过百元就能办理金卡、钻石卡、铂金卡,这些积分卡并不能带来多少优惠,逐渐成为“垃圾卡”;第六类是部分商场积分规则不透明。不少商家只简单告知消费者会员卡内有多少积分,并不提供积分明细。

  目前国家对于银行卡、购物卡等都有明确的制度规章,但惟独对于由消费而引发的赠品、积分卡等没有明文规定,这也使得积分卡的管理成为了一个空白。针对近期不少商家推出“积分换礼”活动引发投诉的情况,《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心落入商家的“积分陷阱”。

  消费警示:

  1.积分卡兑换商品存在较多限制,而且都有最低兑换标准,此外兑换的商品也大多属于鸡肋商品。

  2.消费者应理智对待积分卡,在面对五花八门的积分卡产品时,应当从自身需要出发,不要为兑换并不实用的积分而陷入积分陷阱。

  3.消费者在办理积分卡时,应充分了解所办积分卡的各项规定和使用方法,不要轻信商家和促销员的口头承诺。如在使用积分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保留证据,向当地工商、消协等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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