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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记者黑名单制度”应慎行

2011-07-04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建立媒体记者黑名单制度,不如先建一个食品安全宣传制度,如果有媒体夸大宣传,直接“治罪”,也不会再有争议了。

    近日,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的“卫生部将要建立媒体记者黑名单制度”的言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批评者多,赞成者少,绝大部分网友都认为,卫生部搞错了方向、抓错了重点。

 

    对于毛群安言论的初衷,多少有些能够理解。媒体夸大成分肯定是有,正如食品安全问题一样,肯定是有但相对是少数,因此不是主要问题。当你一直关注一个或某类问题的时候,就容易觉得这个事情很大。实际上,并非你想象得那么严重。

    卫生部想必是在媒体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方面,倾注了过多精力,于是做出了要遏制极个别媒体污染传播环境的决定。既然自己都承认了是极个别的,那您找他谈谈,培训一下,不就结了嘛,缘何要建什么“媒体记者黑名单制度”呢?再者,媒体在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时,大多都会采访相关专家去发表言论,不知道卫生部是不是对这些专家也有意见。如果媒体、专家都不了解食品安全问题,那么,怎么让消费者能去了解呢?建立媒体记者黑名单制度,不如先建一个食品安全宣传制度,如果媒体再胡乱宣传,即使直接“治罪”,也不会再有争议了。

    当然,在这里谈这个问题不只是为了给卫生部提建议。相对来说,卫生部还只是这么一说,而很多地方早已就这么做了。目前,“防火、防盗、防记者”这套词儿,在很多行业、很多企业内部甚是流行。今年3.15期间,“瘦肉精猪”事件曝光后,河南省漯河市政府接待办通知当地各大酒店密切关注记者动向,如有记者入住酒店及时告知政府接待办,以便酌情处理。6月9日下午,中央电视台南侧,央视网一女记者鼻子被割,血流遍地。而行凶者只是简单地问了一句:

    “你是央视记者吗?”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骤然下手,扬长而去。而近年来,各地区更是频繁发生辱骂、威胁、恐吓甚至毒打记者的事件,其数量远远超过了媒体夸大报道事件的数量,只不过并未引起关注而已。

    不关注也罢,媒体记者们还是能坚强地活下去的。但这个黑名单制度,如果实施后果恐怕“很严重”。这个黑名单可不是我们常用的QQ上面的黑名单,如果你不小心得罪了某个网友,你可能会被“拉黑”,但这只是这个网友的偏见。

    而如果媒体在食品报道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不幸被卫生部“拉黑”,那恐怕将直接影响到这家媒体。因为,这不是某个网友的简单偏见,而是国家对这家媒体的质疑。相信这个时候,消费者是不可能站在媒体这边的。

    不得不承认,黑名单制度是很有震慑力的。如果要真的实施,可以肯定,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夸大报道将会急剧减少。但与此同时,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正确报道也会急剧减少,这对于保障食品安全来说,显然不是好事儿。另外,既然卫生部可以推出这个黑名单制度,那么,别的部门是否也可以推出类似的制度?久而久之,或许将都是正面报道,那么舆论监督也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那将是一种倒退。

    媒体、记者黑名单制度,我看还是要慎行。这确实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其副作用反倒是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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