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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拟延长至14周 各界反响热烈

2011-11-22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导读: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女性产假拟由90天延长至14周,流产的,也有不少于2周的产假。网友和专家纷纷发表意见。部分网友表示,担心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性别歧视,休足产假职位不保等。

产假拟增加 网友有话说

乐柠99:产假或延长至14周,职场上哪个等你哦,你休吧,可以无限期的在家休天堂的和平:就多八天而已,干嘛不延长至120天?

桔子AND苹果:没薪的产假,多几天跟少几天没什么区别吧?

木土口口:下次针对应聘人员,是否要问:您婚了吗?您生了吗??

嘟嘟的泡泡:其实看起来像是保护女性,其实更多得公司不敢招女生了!唉,感触良多啊!

产假拟增加 专家有争议

而专家看法不一。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认为,晚婚晚育在过去是少数人的行为,现在基本上所有人都是晚婚晚育,所以没有必要再加以特殊对待。

从新的规定来看这些条款不再存在了,也就是说,晚婚晚育不再另获优待。他表示,现在的规定更多是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出发的。

对此,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处长燕宁有不同看法。她认为,征求意见稿与计划生育条例里面的奖励政策不冲突。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明确,“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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