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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捆绑式收费没完没了 为延收费寿命

2013-07-05    南方日报        点击:

  近日广州沙湾大桥等收费站继续收费,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昨日记者从经营公司了解到,收费站何时才能调价暂不好说,要经过听证、审批等程序。“既然短期无法调价,何不暂停收费?”有律师指出,收费站捆绑多个项目收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这成了收费没完没了的理由。

  “以前政府还贷项目为何能转为经营性项目?这只为延长收费寿命?”不少市民和专家认为,在这个过程中账本缺乏公开,为当前诸多问题埋下了隐患,亟需追问。

  追问1

  为何收费没完没了?

  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捆绑收费导致!

  广州沙湾大桥、紫坭大桥、下横沥大桥等3个收费站由于捆绑了其它收费项目,在此番调整中暂不予撤销。此举引起许多市民质疑。

  “以沙湾大桥来说,1个收费站捆绑了8个项目收费,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昨日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绍华认为,这相当不合理,很多车主都没走其它项目,但一经过收费站就要把8个项目的费用都付了,意味着没消费也要缴费。此举也违反了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赵绍华认为,退一步说,这次沙湾大桥收费站有4个项目取消收费,那么有关部门就应该在7月前就做好收费调整等工作,及时剔除这4个项目的费用,而不是等到现在才去走审批、听证等程序。“现在取消收费,但标准还是一样,说了等于白说,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可见政府本身没诚意。”

  许多车主关心:沙湾大桥等收费站,什么时候能完成调价?

  昨日收费站所属的上级单位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表示,目前7元的收费标准是经省物价、交通等有关部门核定的,公司正在走程序,听证、审批等需要一定时间,现在还不好说。

  车主曾先生说,取消了4个项目理应降价,多收的钱怎么处理?

  “目前多收的这些费用,属于不当得利,将来如何返还?每个车主拿票据去退也很麻烦,倒不如这段时间彻底放开不收,让利消费者。等到新的收费标准出来后,再执行收费。”赵绍华建议。

  昨日广州市交委公开的信息显示,仅番禺、南沙地区就有4个收费站属于捆绑收费,其中沙湾大桥、紫坭大桥、下横沥大桥等3个收费站由于仍有合法经营期的收费项目,暂不予撤销。

  省政府参事王则楚对捆绑收费表示反对,他认为,这样的情况在广州乃至广东都还有很多。

  赵绍华认为,有关部门应及时、坚决清理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站项目。“捆绑收费也是继续收费的理由,说不定哪一天有关部门又把另一个项目捆绑到收费站,延长收费的寿命,这样就没完没了。”

  追问2

  现在问题源头在哪?

  政府还贷转经营收费,账目欠公开!

  沙湾大桥项目虽被要求取消收费,但仍有很多疑问萦绕心头。

  有不少专家和市民质疑,当前出现的问题,主要源于此前多数政府还贷项目转为收费性项目的时候。

  记者了解到,沙湾大桥、九比大桥、西樵大桥、骝岗大桥均是从1987年开始收费。根据《番禺县志》,上述大桥均是在番禺区改革开放后桥梁大建设时期兴建。在改革开放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因为公路建设资金的不足,国家允许政府贷款修路并引进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公路建设,这就形成了两种收费公路,即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

  当时的番禺县政府把建设公路桥梁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的重点,在改革开放中,一改过去靠国家财政拨款才修路建桥的做法,通过县内集资、港澳同胞捐资和各级政府拨款等办法,先后建起了市桥、大石、紫坭、沙湾、骝岗、西樵、九比、浅海、洛溪、下横沥、洪奇沥等大型桥梁。

  《番禺县志》还提到了“以桥养桥”的办法。当时,番禺县政府按上级规定,地方集资所建大型桥梁,可经审核批准酌收机动车过桥费,1988年起县境有8座大桥经批准可收取机动车过桥费。

  在“以桥养桥”的背景下,当时的番禺成立由番禺市路桥实业总公司主管,番禺市交通局负责行业管理工作的桥梁管理所,该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路桥收费管理,下设6个收费站:洛溪大桥收费站、洪奇沥大桥收费站、沙湾大桥收费站、紫泥大桥收费站、亭角大桥收费站、横沥大桥收费站。

  1991年,番禺全境机动车只有10648辆,过桥费收入高达4800多万元。其中,属于目前沙湾大桥捆绑收费项目的沙湾大桥350万元、九比大桥121万元、西樵大桥256万元、骝岗大桥256万元,总计约1000万元。

  然而,上世纪80年代末沙湾大桥由政府还贷公路变成经营性公路,受让方为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的广东南沙港桥有限公司,前者为番禺区直属一级国有企业,沙湾大桥原来是政府还贷公路,由政府管理收费,变成经营性公路后,由国有控股的广东南沙港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非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

  这意味着沙湾大桥收费性质改变后,还可以多收10年。这样的例子在广东并不鲜见,此前的花都收费站以及广汕公路惠州段的争议,都是围绕在公路收费性质的变更。

  但是,由政府还贷公路变为经营性公路,沙湾大桥收费的具体金额和使用情况无法在公开文件和档案中查到,番禺区国资委也并未有公布。

  实际上,当年引发巨大争论的洛溪大桥与沙湾大桥同期建设,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也表明洛溪大桥收入丰厚:1988年至1998年,该桥的收入总额为70602万元。从1995年开始,年收入总额已超过1亿元。番禺区钟林收费站在取消收费前公布了收入,2010年接近亿元左右。对比起钟林收费站,沙湾大桥捆绑收费项目周边道路车流量明显比较大。

  沙湾大桥的收费项目已经超过25年,期间是否有还贷能力,有多少收入,又有多少支出,老百姓密切关注,舆论普遍关心。这个问题也不是通过性质的改变能够遮盖的。

  赵绍华认为,以前很多还贷项目在快还完贷款时,就申请转为经营性收费项目,延长收费期限,目的就是与民争利、敛财。“至于贷了多少,收了多少,还了多少,都没见公开,就是一笔糊涂账。”

  王则楚也表示,即使转为经营性收费项目,由于涉及公共领域,按道理也应该将账本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追问3

  免费有迟有早为哪般?

  洛溪大桥早免费了,沙湾大桥仍捆绑收费令人诧异!

  在争议声中,也有不少熟悉当年历史的人点出,沙湾大桥由霍英东捐建,更不应该纳入经营性收费。

  记者翻查番禺区的多个档案发现,沙湾大桥是番禺80年代中期的重点工程,由番禺区政府梳理的改革开放30周年大事记中多有着墨。其中明确提到,1986年6月8日,由霍英东先生捐资兴建的沙湾大桥开钻。

  《番禺县志》的人物志还特地提到,霍英东热心番禺路桥建设:1980年,与何贤、何添兄弟,资助兴建大石大桥,继而助建洛溪大桥;后再捐资3000万港元,助建沙湾大桥,奠基之日,成立“霍英东家乡建设基金”。

  从改革开放大事记中也可以看到,霍英东对于沙湾大桥的建设非常关注,多次去到施工现场商量建设方案。在开钻后的4个月后,1986年10月20日,霍英东先生回番禺,与时任县长的梁伟苏一起到正在兴建的体育馆和沙湾大桥商议建设事宜。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王则楚指出,在80年代,3000万元建一座桥,应该是绰绰有余的,即使贷款也不多。令人诧异的是,沙湾大桥项目收费直到这次方才取消。这期间收费多少,作何用途,社会也无从得知。

  相比起洛溪大桥,沙湾大桥建于同个时期,也同样依赖于霍英东的捐建。然而,沙湾大桥只有其1/2长度,建筑的工期也少了很多时间,成本更低。然而,在媒体的监督下,洛溪大桥在2006年实现了停止收费,沙湾大桥至今却仍然在捆绑收费。

  据悉,沙湾大桥收费站剩余有3个收费项目至2016年取消,但南沙大道1个项目至2024年3月25日才取消,是否意味着:要到大约11年后沙湾大桥才会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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