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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陷阱重重 整体喷漆 更换里程表

2008-03-11            点击:

  去年底,一位下岗职工在汉西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看中一辆二手面包车,成色不错,价格也合适,仅3万元,便想买下跑出租,却不知过桥是否受限制,车主当场拍胸脯“没问题”。

     这时,旁边过来几个人,也“相中”此车,意欲购买,车主显得颇为难,便要求“看谁先给定金”。这位下岗职工立刻交了5000元定金,得以优先购买。在办理旧车提档、过户时,他才得知这种车不能过桥,便要求退车,但车主凭着定金单据,亮出“底牌”:车可以不买,定金不能退。

     新车市场火爆,也带来了二手车市的兴旺。记者昨日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旧车物美价廉,交易中有时却暗藏“杀机”。

     二手车市的车主为卖个好价钱,一般先将车“美容”一番,换座垫,换座套,整体喷漆,甚至更换里程表等,以掩盖真实车况。目前我市二手车交易基本上无任何售后服务和担保措施,买主往往只能得到卖主的一句口头承诺“有事找我”,一旦汽车出现问题,却很难解决,从而引发纠纷。

     去年10月28日,河南人喻某来到位于发展大道的银元旧机动车公司,购买了一辆旧富康车,车价3.1万元。这家公司承诺:此车为1997年3月上牌的私家车,使用期限15年,手续齐全,可在当地过户。喻某随即交纳了3万元车款,余下1000元过户后结清。谁知在河南周口市办理过户时,当地车管所告知:此车为营运出租车,使用期限仅为8年,还剩下1年就到报废期。

     据悉,上述2起案例经市工商局市场分局调解,基本得以解决。对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时,首先要查验对方证照;其次,卖方所作出的承诺,必须以文字形式表达,并要求其加盖企业公章;此外,不要受“黄牛”蛊惑贸然支付定金。

     市消协点评:经营者怠于履行与消费者的约定义务,突出表现为以口头约定或格式条款减轻、免除自身责任,让消费者“悄然”掉入陷阱,进而强迫消费,加重消费者负担。“诚信·维权”不仅要坚决反对各种欺诈行为,而且要坚决反对各种利用法律漏洞、钻法律空子的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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