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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传销模式:从线下拉人头到互联网投资

2017-08-28 11:28:56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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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传销的打击力度,全国各地都在整治取缔传销活动,依法打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者,但是,传销缘何屡禁不止呢?

  这是因为传销从发展的最初就抓住了参与者“迅速暴富”的心理,从而不断变换“运作模式”或者“组织模式”,从昔日的暴力到软暴力再到“洗脑”自愿,从昔日户外高架桥下到民宅再到如今藏匿在繁华都市的高档写字楼里——

  >>传销发展的两个时期

  从上世纪80年代末至今,传销在我国经历了由混乱、整顿、藏匿偷偷活动,到摇身一变入驻高档写字楼,通过互联网进行活动的演进。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

  传销的“混乱”期

  山东籍民间反传销人士姜春辉说,那时的传销可用“混乱”来形容。上世纪80年代末,日本的Japan Life公司偷渡到中国深圳,以传销的方式销售磁性保健床垫,迅速从深圳发展到广州并席卷了整个广东。

  那时,传销在中国属于新生事物,大批地下传销组织纷纷冒出,国家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打击,传销组织土崩瓦解,但一些成员逃匿全国继续活动。

  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宣布,此前已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应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认真做好传销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自行清理债权债务,转变为其他经营方式。这份整顿传销的文件是很及时的,经过整顿,传销活动看起来似乎不见了踪影。

  进入21世纪

  传销改头换面分“南派北派”

  但进入21世纪后,传销改头换面,转入地下,或谎称国家暗中支持的神秘项目,或谎称与某直销公司合作,成立皮包公司,甚至虚构一个公司,从而诱骗公众参与,但万变不离其宗——交钱、拉人头、发展下线……同时,传销还有了南派和北派之分。

  北派传销:最初出现在东北,后延伸到河北、天津、山东等地。随着国家打击加大,传销成员四散奔逃,活动也随之扩散到全国各地。姜春辉介绍,北派传销以2800元、2900元等为入门费,继续以“异地邀约”的形式组建“老鼠会”。

  典型的特征就是打地铺、吃大锅饭,不断发展分支,部分传销组织还出现暴力手段,限制人身自由、抢劫、跳楼、围殴致死的案件屡见不鲜。

  南派传销:北派传销发展的同时,在广西,有人谎称有重大项目,以此拉人头发展下线,即所谓的投资69800元能赚1040万的“1040工程”。

  特点是谎称国家秘密支持,不限制人身自由,进行人性关怀;租住在高档小区;自称是“没有围墙的大学”,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把传销同当地的经济发展需求相结合,通过歪曲政府发展思路,伪造政府发展项目,伪造领导人发言,伪造政府文件等一系列做法发展成员,实行洗脑和精神控制。

  >>传销在西安周边17年的演变

  冯宝革是公安雁塔分局法制科民警,也是“8·8”特大网络传销专案组成员,而且他和大队长戈军、副大队长杨全民多年来致力于打击传销变化应对的研究。

  1。 2000年至2005年 西安的传销模式和周边城市出现的几乎一样,传销活动大多在户外,最早在高架桥下或城乡接合部,人少、隐蔽。一个团队少的三四十人,多的上百人,多采用诱骗、暴力等方式,胁迫他人给家人或亲友谎称遭绑架或车祸或生病急需要钱,以此发展“会员”。

  2。 2006年至2010年 随着打击力度加大,传销活动在城中村或偏僻民宅,采取分散居住集中上课“洗脑”的形式,不再采取暴力非法拘禁等手段,每个点二三十人,运作模式主要是拉人头,发展下线。参与者以介绍工作、旅游等为名,将亲友或者同学诱骗进传销组织。

  3。 2011年至2015年 国家进一步加大打击,一批批传销组织被取缔,为谋取暴利,侥幸逃脱的组织者变换手段继续从事传销活动。藏匿于居民小区单元楼内集中居住“上课”,参与人员通过互联网、微信等方式,以旅游、交友等为由,诱骗网友、熟人、同学、同事等加入,经过集中培训“洗脑”后,“会员”自愿交钱发展下线。不限制人身自由,采取自愿方式。一旦想离开,就必须交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的“会费”。

  4。 2016年 是传销拐点,全国严打,西安警方也形成严打态势,在此情况下,虚拟经济、新型传销开始藏匿于高档写字楼。传销组织者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鼓动“会员”理财,动辄数万至十多万元不等。参与人员的学历从之前大专、高中为主,演变为大专、本科居多,有的参与者还有自己的产业,与传统传销相比,参与人员身份和经济均有所提升。

  5.2017年 新型的传销组织通过互联网炒作出“虚拟货币”,西安警方在省公安厅的领导下,第一时间将其摧毁。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戈军说,今年8月,西安市警方成功破获新型互联网虚拟货币特大传销案,在国内属首例。此案罕见并典型,传销组织不仅藏匿于高档写字楼,而且营造出一种豪华气派“高大上”的假象,从而吸引诱骗更多的人参与。而犯罪成员受过高等教育和有专业知识的居多。对此,戈军、冯宝革等人分析,这种新型传销不用聚会见面,通过互联网即可参与,借助“电子商务”营销方式进行。

  >>西安严打传销 创建“无传销城市”

  传销活动不断更新不断升级,对此,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经侦大队教导员聂立军说,西安如今加大打击力度,正创建“无传销城市”。

  一、成功侦破连锁销售传销案

  2012年4月,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开展经侦基础工作时了解到,有人通过加盟代理的方式,给西安梦蝶商贸有限公司交了20余万元入门费开了汗蒸馆,但事实上正常销售经营不能获利,只有介绍别人加入开展同样的业务,才能从中提成获利,要收回成本至少需发展5人以上,有传销活动嫌疑。民警随即与该人联系,并取得他的信任。当年5月,分局利用该组织开会之际,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4名主要嫌疑人抓获。这是经开分局自2003年成立来办的第一起传销案件,也是陕西当时为数不多的成功侦破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聂立军说,在当时看来,该案犯罪方式新颖,隐蔽性、欺骗性强,涉案人员不算太多,但个人投入和涉案总金额巨大,参与人员全为中年女性,是利用女性发展传播的传销犯罪,在陕西及全国属新型典型传销案例。

  二、去银行柜台存69800元现金,多半是传销

  随着公安、工商对这种连锁销售的打击,更新的传销活动进入西安。2013年到2014年,“1040工程”开始在西安城北出现,即“纯资本运作”传销活动。聂立军说,所谓“纯资本运作”传销活动,实际就是在原有的以“连锁销售”的概念进行传销活动的基础上,抛弃了实体商品,纯粹进行“钱骗钱”的圈钱活动,打着“阳光工程”、“1040工程”等旗号,谎称国家、政府暗中支持,编造向国家纳税,是合法行业的假话,大肆炒作“资本运作”的虚拟概念,通过蛊惑、拉拢新人加入,诱骗其交纳以入门费、会员费等为名的申购费,并不断唆使新人发展他人加入,进而不断瓜分申购款,达到获取暴利的目的。

  “纯资本运作”采用五级三晋制的模式运作,五级即组织内人员分为ABCDE五个级别,按各人名下直接或间接发展介入组织的人(俗称下线)包括其本人,总共购买的份额数进行级别的划分。一名曾从事过传销的人士说,“纯资本运作”其实很简单,就是先交上一笔钱,即69800元,给你的上线、上上线、上上上线分掉了,那么,你就有资格去拉人了,然后再去占有你的下线、下下线们的钱。经开区一家银行的大堂经理说,前几年,有人来柜台办理存款,只要存款金额是69800元,那多半是被洗脑进了传销组织,“我们就会第一时间和警方联系”。

  应对新型传销执法部门也在调整思路

  为了躲避打击,传销组织由群居变成了混住,也就是说,一间房子里既有这条线上的人,也有另外一条线上的人,他们会串门,然后互相洗脑。这样一来,就给警方和工商部门的打击增加了难度。对此,公安采取的措施是从人员入手集中打击,制定有奖举报制度,让片警、小区的物管人员发挥作用,对业主进行宣传教育甚至处理,通过一系列办法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

  一段时间后,传销的形式又发生了变化,现在的传销模式已变成了互联网模式,通过电子平台拉人头买币骗人,承诺的拉人购买后可以兑现,有人购买之后,平台就关闭了,甚至不知道服务器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

  一经侦民警说,这种传销模式连房子都不要,其隐蔽性更强,查处的难度更大。传销模式的变化,其实对执法部门也是一个考验,需要执法部门在查处时也应该打开思维,跟上甚至超过他们的模式。

  今年8月,西安警方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清剿”传销行动,对全市传销窝点和传销人员集中清查。西安警方决心创建“无传销城市”,应对传销活动新动向,调整打击思路,持续严厉打击传销,让传销活动无处可藏。

  >>警方提醒

  参与投资一定要有风险意识

  针对传销活动不断更新不断升级的情况,我省一位不愿具名的经济学领域专家建议,国家职能部门,尤其是打击取缔传销活动的工商行政部门、公检法司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各种经济现象、行为,保持高度警惕,司法机关要有专人研究违法犯罪新动态、新方向,建立预警机制。

  同时,呼吁省市区县之间或者省份之间尽快建立网络信息共享机制,一个地方出现一种新动态,全省甚至全国各地的职能部门均及时掌握,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取缔。尽管法律在不断修改加大打击新型犯罪力度,但是,与犯罪态势的发展相比,法律制裁相对滞后,呼吁地方性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适时增补,从而更好地打击新型犯罪。

  针对新型网络传销活动,西安警方提醒市民,对所谓的新型经济投资参与,一定要有风险意识。这种风险意识首先是法律风险,判断其是否合法。其次是市场和政策风险。这种所谓的投资,市场前景如何?即使前景挺好,国家政策允许吗?如果不了解或者没有把握、吃不准,建议市民谨慎投资,避免触犯法律法规或者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华商报记者 程彬 卿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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