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滚动新闻

湖南吉美荣获第87张直销牌照 曾被曝涉传与虚假宣传

2017-06-26 15:57:13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

  今日,湖南吉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美生物”)已获得商务部颁发的第87号直销经营许可证。从其许可证的相关信息可以看出,批准日期为2016年12月17日,商秩批(2016)1135号。据了解,这是湖南省的第3块直销牌照。

  2015年12月22日,湖南吉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式向商务部提交申请直销牌照的声明。历时整整一年半获得直销牌照。不过,湖南吉美曾多次被曝出涉嫌传销和虚假宣传。

  获牌前夕被曝涉嫌传销

  2005年,湖南吉美的前身——湖南紫光古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据相关人员透露,湖南吉美拥有着深厚的直销情结,吉美公司认为直销将是21世纪新的主流营销模式。因此董事长陈立波等决策层提出了“升级直销,兼容传统”的营销战略,试图使直销与传统得以融合,力争打造“直销界的沃尔玛”。

  不过早在2013年,湖南吉美尚未申牌时,就有消费者投诉投诉“湖南吉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推销商品为名,发展下线拉人头,多层次计酬搞传销。”

  随后,据央视《第一时间》报道,2014年5月2日,在黑龙江省大庆市,警方端掉了一桩紫光吉美集团东北总代理的传销案。据警方介绍,这股传销团伙的首领为当地的一对夫妻,妻子是紫光集团东北总代理,丈夫是讲师,夫妻二人可谓分工领导一唱一和,经过两年的发展旗下团队成员拥有7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

  磁化器涉虚假宣传被举报

  2014年6月,据沈阳晚报报道,在沈阳某市民举报称紫光吉美磁化器可能涉嫌欺诈宣传,随后记者暗访调查,与一名紫光磁化器的会员取得了联系,此会员随即向记者展示了所谓的磁化器的神奇,并称经过磁化器流出的水是弱碱性水,这样的水对人体有着神奇的功效,他们的产品因此获得了“国际自然疗法研究院”的“人类生命活水贡献奖”。

  据紫光吉美磁化器方面宣称,该磁化器流出的水不仅对身体有利,还能防治癌变;瓜果蔬菜泡在水中还具有长时间保鲜功效!对于该磁化器是否真的具有“磁化水”的功效,专家表示:水实际上很难被磁化,除非是特别专业的机器,而且磁场也不会残留在水中,就算水被磁化,也是磁场停留的瞬间,离开就迅速消失,水分子的性质也不会发生改变,磁化水跟普通水的性质没有任何差别。据了解,“国际自然疗法研究院”,也只是一个公益社团组织,根本不是科研机构。随后记者将掌握的情况向当地执法部门进行举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2005年第10号公告,涉水产品不得宣称有保健作用。而实际上到目前为止,也还未有权威科学证明磁化水对生物有益。

  “带病获牌”遭质疑

  据相关资料显示,湖南吉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环境净化、营养食品、运动器材、美容美体、日用家居等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企业。从诞生至今,吉美始终专注于“家庭健康”领域,不断研发基于360度关爱家庭的全系列产品,产品分别通过GMP认证、国家3C认证、欧盟CE认证等多项国内国际权威认证。凭借卓越的产品品质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普遍好评,业务遍布中国大陆、香港、台湾及俄罗斯、中亚、东欧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湖南吉美生物也是国内家庭健康产业一颗耀眼的明星。

  但在未获牌的吉美发布的官方视频中显示,吉美公司是一家“直销型”公司,在网站上发布的更是设置了吉美优秀直销商一栏。可实际上吉美公司只是才刚刚向商务部递交直销申请书,而商务部也还未予以批准,根据规定未取得直销资格而从事直销活动的,属于违法行为。很显然,“湖南吉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也并未拥有有直销资格,因此吉美这样的宣传方式显然是具有误导性的“打了擦边球式”的嫌疑。另据了解到,由于紫光吉美集团屡屡深陷传销漩涡,其公司董事长也因此被被执法部门调查。执法部门称:入会费与商品价不成正比;靠发展下线赚取利益;团队计报酬,这些行为都是典型的非法传销模式。

  但是这丝毫未有影响到吉美公司直销梦想的热情,而记者也未能了解到吉美生物对此所做的任何相关回应。据相关人员透露,湖南吉美拥有着深厚的直销情结,吉美公司认为直销将是21世纪新的主流营销模式。因此紫光陈立波董事长等决策层提出了“升级直销,兼容传统”的营销战略,试图使直销与传统得以融合,力争打造“直销界的沃尔玛”,可见其心真所谓志存高远。然而空有满腔热情远远不够,企业的发展必将经历阵痛,但若不能从中得以反思,那么吉美的直销情也只能是“南柯一梦”了。(本文资料来源于:第一直销网 直销报道网)

相关新闻:

中国质量万里行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2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质量万里行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13012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