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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商”传销案:唬人诱人更害人

2012-07-25 12:39:45    中国质量万里行    陈鹏    点击:

打着政府旗号 冠名扶贫计划 许以千倍回报

    当前我国各类经济犯罪案件高发多发,特别是一些涉众经济犯罪,影响恶劣、危害极大。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效实施,确保百姓财产安全,公安部决定,自今年3月1日至8月31日,组织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截至目前,公安部已组织专案集群战役94次,全国共破案近20万起。

    经济犯罪呈现哪些新特点,犯罪手段有哪些新花招,百姓又该如何防范,本报组织“聚焦经济犯罪新形式”系列报道,选取“破案会战”侦破的典型案例加以解剖分析,敬请关注。

——编 者

遍布22个省市 全国涉案人员近8万

    近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黑龙江、山西、辽宁、天津等省市公安机关协同配合,成功破获一起特大传销案——“明明商”传销案。截至目前,仅在黑龙江省,警方共抓获组织领导传销头目及传销活动参与人376名,涉案金额就达2100多万元。

     据初步了解,该传销组织发展的下线人员遍布全国22个省份,涉案人员近8万人。公安部有关人员介绍,从涉案金额和受害人员数量等方面分析,这起案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安机关破获的最大一起传销案件。

    2012年3月5日,黑龙江省富裕县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富裕县光彩印刷厂负责人周兰英以“中华和谐文化会员俱乐部”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涉嫌组织、领导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接报后,富裕县警方迅速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取得确凿证据后,3月7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周兰英抓获。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周兰英于2011年7月经“中国明明商”大庆市负责人曹凤玲介绍,加入“中国明明商”。在富裕县从事传销活动期间,周兰英共发展下线147名,集资达58.9万元。

    由于案情严重,富裕县公安局经侦支队将此案上报给黑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随即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专项侦查工作,并上报公安部,随后公安部部署涉案省市公安机关开展统一行动。

    5月23日,黑龙江警方以富裕县为突破口,顺藤摸瓜,先后抓获了“明明商”总部现任负责人曹珉、黑龙江省总负责人王桂华等组织领导传销头目及传销活动参与人376人,其中批捕5人,刑拘28人,取保35人,教育释放308人,查扣、冻结涉案资产417万元。

    据犯罪嫌疑人王桂华供述,“明明商”组织2011年3月起在黑龙江省开始犯罪活动,自2011年11月王桂华成为“明明商”黑龙江省负责人后,短短的几个月内,全省各地流入王桂华处总计2100多万元,在黑龙江省发展下线人员6000余人,遍布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多个地市。

承诺投资4000元两年返利近300万元

    “已列入国家 十二五 扶贫计划,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金种子传天下,幸福来敲门”、“只要缴纳3990元的支助金和20元的材料费,两年内就能返利286.45万元!”这些是传销组织蒙人骗人的宣传口号。

    经查,“明明商”成立于2010年5月,全称为“中国特色品质营销全民互助明明商”,总部设在北京,发起人为鲍洪旭,原名鲍洪春,现已被辽宁大连警方查处。该组织假借文化部和中国农业银行的名头,以虚构的“中国全民借助银行”名义,打着“ 十二五 扶贫计划”的幌子,以高额发放工资为诱饵,大范围发展下线。

    据犯罪嫌疑人交待,若想加入该组织,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缴纳4010元的入门费;二是加入者必须在缴费后的第二个月发展两名下线人员,这两名下线人员同样需缴纳4010元入门费。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后,加入者在第三个月需填写所谓“司契单”,正式成为该组织的“环民”(下线)。“明明商”宣称,只要加入便可得到月金,返利期为两年,第一个月返200元、第二个月返500元、第三个月返1000……两年累计可返利286.45万元。

    受害人崔某于2011年9月加入“明明商”组织。他向记者讲述:“我的介绍人说 明明商 是国家认可的,能赚钱,是一个扶贫政策,我看只要交4000多块钱,两年内就能返利280多万,我就加入了。”

    为了满足两个月内必须发展两名下线的条件,崔某将自己的儿子和婶婶发展成为了自己的下线。为了得到返利,自己一个人交了三个人的入会费。

    刘某是中级负责人,她于2012年2月加入了“明明商”组织。

    “以前跟传销没有接触,也不懂法,我无业在家闲着没事就加入了。”刘某说,“发展两个 环民 三个月后,自己就可以领取返利钱了。当时我让自己的母亲和儿子也加入了进来,至于他们有没有再发展别人,我就不清楚了。”刘某说。

“    明明商”黑龙江省负责人、犯罪嫌疑人王桂华在被提审时也承认,“明明商”没有盈利项目,返利钱就来自不断发展的下线。“ 环民 不交钱我们就没有后续资金。”

无产品纯“忽悠”  欲钻法律空子

    7月5日,记者跟随公安部经侦局负责人来到齐齐哈尔市看守所,见到了关押在这里的“明明商”总部负责人、犯罪嫌疑人曹珉。在提审过程中记者发现,犯罪嫌疑人曹珉说教欲望极强,“忽悠”能力不小,即使已被捕还继续用他所谓的“营销理念”给记者和警察“洗脑”。

    公安部经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传销的方式多种多样,已经从过去的有实物、有产品的传销方式逐渐过渡成为没有实物或产品,只靠传理念混淆视听,用贴近政府的理念及高额的回报作为诱饵,迷惑一些人,使其上当受骗。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经侦干警杨树启说,为规避法律,逃避打击,“明明商”还规定,12个 “环民”组成一个“环”,每个“环”设置一个负责人,称为“无首”。这样无论哪个“环”出现问题,其他的“环”都可以在“无首”的带领下继续发展,无限地蔓延下去。

    “我国法律规定,必须有30人以上参加,并且有证据证明该组织发展人员层级至少有3层,才可定为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 明明商 的这种组织结构及人员的设置,就是在规避法律,钻法律的空子,逃避法律的制裁,在侦破时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杨树启说。

    据了解,传统的传销组织路线比较单一,层级分明,但“明明商”的传销路线极其复杂,其发展模式导致同地区可以存在多条线,多名负责人,且会员相互交叉,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谁都不愿意停止发展下线,所以发展蔓延速度极快。(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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