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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股高额返利”实为传销

2012-06-25 10:33:35    中国质量万里行    陈鹏    点击:

    常增平、潘永利、于萍三人谎称可代购原始股高额返利引诱投资,以发展下线人员作为返利依据。昨日,笔者获悉,三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常增平系北京宏昌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他与潘永利、于萍于2011年5月至10月间,在朝阳区东方瑞景等地,以推销英国“戴比尔斯”公司向中国发售的原始股票具有高额返利为名,引诱投资者投资,并规定以发展下线人员作为返利依据进行高额提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公诉机关认为,常增平等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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