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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五一将至 四川成都为住宿业价格行为划定七条“红线”

2026-04-02      文/张东   点击:

  2026年清明节及五一劳动节将至,四川成都作为全国热门旅游目的地,即将迎来新一轮住宿需求集中释放。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成都市文广旅局就规范客房价格行为发布提醒告诫书,对全市住宿业经营者价格行为作出全面规范,划定经营“红线”,严管价格乱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两部门提醒告诫住宿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诚信经营底线,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恪守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原则,强化价格自律意识,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自觉维护成都市住宿市场价格秩序与旅游城市良好声誉。要依法规范明码标价,保障价格信息透明。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如前台、大堂公示栏等)及各线上销售平台(包括但不限于OTA平台、微信小程序、自营网站、短视频平台团购渠道等),全面、如实、清晰地公示客房房型、销售价格、入住及退房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优惠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会员价、连住优惠、提前预订折扣等)、退费规则等核心信息。标价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易于辨识,不得使用模煳性、误导性表述;价格发生变动时,须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线上线下标价信息,确保标价与实际收费完全一致,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告诫书同时划定7类严禁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为住宿业划出经营“红线”。其中明确严禁使用虚构“限时特惠”“最后一间”等误导性语言、图片诱骗消费者交易;严禁订单生效后以“房源紧张”“价格调整”“系统故障”等为由,单方面取消订单或强制加价销售、拒不履行价格承诺;严禁通过虚构原价、虚假降价折扣、低价招徕高价结算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严禁捏造、散布客房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严禁在标价之外变相收取“消毒费”“布草费”“接驳附加费”等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含煳标示价格或标价信息更新不及时等行为,同时明令禁止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针对假期客房定价问题,告诫书明确,客房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应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在节假日住宿需求集中释放的特殊时段,经营者应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保持价格水平合理稳定,严防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据了解,全市各级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将协同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假期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经营者,将依法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并按规定记入信用记录。

  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住宿业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好订单截图、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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