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1号店虚假发货涉嫌诈骗 | |
投诉目标:1号店 | 投 诉 人:李先生 |
投诉时间:2014-06-30 | 投诉地区:河北省 |
6月26日1号店做活动,拍下4个箱包,一共两个订单。6月28日1号店发货,但是这个订单物流信息显示在3月份就已发往贵阳并签收。本人所在地河北。1号店虚假发货涉嫌诈骗。订单号:140626EF7U9Y,物流信息: 配送公司(中通速递(标准)) | 配送单号:761301064832 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另外,《合同法》也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此看来,不管一号店是否有意标错产品购买价格,都应该按网站宣传的价格出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