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1号店平台商家云娜箱包店虚假发货欺诈钱财 | |
投诉目标:1号店 | 投 诉 人:崔女士 |
投诉时间:2014-07-03 | 投诉地区:山东省 |
本人于2014年6月26日在一号店看到箱包做活动,在其平台下云娜箱包专营店下了一个订单,买了两个女包,完成付款等待发货。收货地址为青岛,但是该商家发货后显示在滕州已经签收,实际上本人也未收到货物。经过多方网上了解到,该活动至少有上千个包卖出,没有正常收到货的,都是假发货被不知什么人签收了!!商家先是虚假发货,若消费者发现及时就逼迫消费者取消订单,申请退货,借此达到广告效应。若消费者不能及时发现,钱就落入1号店和云娜箱包的袋中了!!本人在一号店投诉,1号店由于存在与商家瓜分欺诈利益的原因,多方包庇转移话题,不予解决!在1号店已知诈骗事实的情况下,仍允许云娜箱包店继续营业,由于先前活动造成了高销售量,云娜箱包店提高数十倍售价利用先前广告效应继续售货!至今基于上述事实,本人提出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商家如实发货。二,如果商家不发货,需按照页面上“假一赔三”的承诺赔偿损失,1号店需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