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7日收到货物后,我发现商品标注型号为6-DZM-10,(10表示10AH)而并非商家所标注和图片显示12AH。我立即与商家联系,商家确信没发错货,一致坚称这款电池就是12AH电池。我多次要求商家更换12AH电池给我或者退20元差价,商家不同意,最后同意退差价,但条件是50字的好评。我不想欺骗其他消费者,故没同意。投诉到淘宝小二后,多天没有结果,最后答复是只能退货,并要消费者先垫付运费。我认为淘宝有意袒护卖家,漠视法律规定,漠视消费者利益。我认为该卖家的行为已符合“商业欺诈”要件,请求按新消法规定退一赔三按不低于500元底线赔偿。 相关图片截图和对话记录,我发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