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聚美优品买了352.9元的佰草集护肤品(眼霜298元,洗面奶54.9元),打开包装后发现与专柜正品的气味不一样,怀疑是假冒伪劣产品,要求聚美退货,因为洗面奶用了很多担心无法退款,就把眼霜退回去了(当时买这两样产品时聚美优品送了150元红包,其中有50元红包我已经用了,当时和客服商量退货时,叫客服在退给我的货款里减掉50元),这瓶眼霜的价钱是298元减去50元红包,聚美优品应该要退我248元,但是实际上聚美优品只退我货款177元。 我打电话给聚美优品客服,客服的解释是我必须要要把洗面奶和眼霜全退回去才能全额退款给我。 为什么非要全部退货才能全额退款呢???按聚美优品这样的退款方式,价值54.9元的洗面奶收了125.9元???我我觉得这样的解释是在搪塞消费者,这是霸王条例,严重损害了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