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号:520959302181399 本人于2014年1月18号下单在淘宝灵动数码城购买手机一部,22号收到货,回去试用手机无法连接WIFI,与卖家协商退货,并将手机与当月24号按照卖家给的地址由顺丰寄出,卖家承诺收到手机之后退款。期间本人淘宝举证填写货运单号及上传聊天记录,后27号手机到达收货地址深圳但由于春节放假卖家与物流协商送货时间。节后2月4号本人登录淘宝看到交易关闭,未收到退款且联系不上卖家。给淘宝客服电话告知系统原因交易关闭卖家未进行退款操作,但是钱款已打到卖家账户。后续的十几天本人一直与卖家、淘宝协商此事,卖家一直推脱尚未签收此手机,淘宝的回复永远是不保证能处理此事且对卖家没有任何约束能力。后本人于2月9号在淘宝申请投诉,2月13号淘宝的处理结果是投诉不成立。现在由于淘宝的不作为导致本人直接遭受损失4000元。卖家现在既得到货款又收到退回去的手机,一直没有给本人正面且合理的处理结果。而且淘宝作为第三方不能保证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不能以公平公正的角色为买卖双方协商解决问题,那这个平台存在有什么意义,淘宝的各种客服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