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号:456240600185861 双十一在东莞市尚慕电子有限公司在淘宝的店铺购买一台移动电源MOKAv5,89元。 1月15日第三次充电时发生屏幕乱掉,无法显示,联络客服,得到答复“亲亲 我们给您换一台吧”,但是以超出销售日期一个月要求邮费自理,我答应了。 1月16日用圆通,运费10元,快递号3400427196,寄回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工业园顺成路坚信工业园一栋三楼 陈先生电话:18664398601邮编523690,物流记录显示收货方19日收货。 1月23日问客服发货否,无应答。之后忘记此事,春节放假想起来,上网一查,此店铺消失不见。 店铺这种行为是典型的卷款跑路,我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东莞市尚慕电子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进行过查询,均无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