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号:460811256627964 我于2013-11-19 晚上在淘宝买了一个女士包,当时确认店铺有消费者保障服务,交了有1000的保证金,所以没有和买家做过多的沟通,直接拍下付款 因为期间老婆怀孕住院,一耽误就把这件事给忘记了,在12月3号时候突然发现订单竟然自动收货了,但是我没有收到货!!!!!!!联系淘宝客服,客服说没办法让我以后注意点,我想请问: 1.淘宝就是这样联手和卖家一起欺诈消费者的吗?为什么虚假发货会自动确认收货呢? 2.我当时明明确认过卖家有1000元保证金,为何淘宝不能从这1000里边赔偿我的损失呢?既然不能赔,这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其存在有什么作用了? 3.客服跟我说卖家已经把1000元提走了,请问,为什么在我的订单还有没有确认收货之前,会让买家把这个钱提走呢? 现在我投诉指控淘宝联合卖家一起来欺骗我这种消费者,淘宝既然搭得起这个平台就应该起到监管的责任为何会有这种情况发生!!还双十一双十二几百亿!丢人不丢人,就是靠骗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