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与图片描述不符。2.“处女膜”超厚与描述不符。3.有异味,材质粗劣,与描述不符。4.防伪无法查询。4.网站宣传中含不少日文,引人误解为日本产品。法律理由: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2.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3.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法律后果:自己看第50条。他们的行为违反法律,他们的单方声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