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面在没有任何通知和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取消我的订单,订单编号为:603305373.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要求按原订单发货或10倍赔偿。 请青天大老爷给我主持公道。
京东方面在没有任何通知和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取消我的订单,订单编号为:603305373.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要求按原订单发货或10倍赔偿。 请青天大老爷给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