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4月23日通过阿里巴巴购买力一台饮料展示柜,4月24日傍晚卖家送货到后,发现与网上购买的完全不一致,而且冰柜的包装非常简单,随及联系卖方要求退货,卖方表示可以优惠,因为冰柜问题太大,我没有同意,而在与卖方交涉过程中送货人员放下货物就走了。随后多次与卖家沟通退货事宜,卖方均不配合,卖方要求支付其首次送货的费用,才可考虑退货,因卖方要求不合理,我于2013年4月28日申请客服介入。 5月7日客服介入,起初经客服调解,卖方拒不提供收货地址。5月30日客服人员表示,要我写一个书面的货物保管承诺书,执行强制退款。依照客服人员的要求,与5月31日将承诺书扫描件发送给客服,维权工作人员表示6月2日会有结果。6月4日又一次联系客服维权人员进行了三方通话,结果是要我把货物通过顺天物流发往新乡,并垫付运费,后续运费由阿里巴巴返款给我,因为买冰柜时的厂家在郑州而退货发往新乡,以及发往新乡的运费并非一个小数目,故而我向客服提出如何保证运费正常退还?要求客服出具一个书面的说明,防止后续出现新的问题,客服拒绝并表示阿里巴巴的处理结果是不会改变,如果不配合,可以申请司法部分处理,所以事情又一次搁置。 现在是投诉无门,还请315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