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号:335631602557565 2013年4月28日2:28分和2:30分旺旺名为:“电视购物不好”的客户在本店购买“QQ点卖家代充”两单,金额分别是:230元和322元,在当天的4:58分买家“电视购物不好”均已确认收货,系统显示已为“交易成功”而后来当天的5:47分买家又说卖家没有发货,要求售后。我通过淘宝充值平台与上家取得联系查询此两笔Q币充值确实已经给买家充值成功,我于4月28日17:34分回绝了买家的售后要求。5月1日6:15分买家又修改售后要求,我于5月2日20:20分提供相关充值成功的证据拒绝了买家的售后申请,5月5日7:24分买家又修改售后要求,到5月8日7:26分淘宝网直接从我的消费者保证金里扣出合计金额552元直接赔付给买家了。其中5月5日—5月8日这段时间没有任何的短信提醒要扣款的相关信息。直到5月8日7:26分才发送短信:由于交易纠纷,使用保证金给买家赔付322.00元,请在14天内补齐保证金,逾期店铺将被屏蔽![淘宝网】另外还有一个金额为:230元的赔付通知。 由此我认为:第一:买家于4月28日购买后的当日4:58分已经确认收货,后来却又提出没有收到货,要求售后,淘宝网对此类买家行为不加严查,却任由其提出无理的售后要求。给卖家造成损失,该作何解释;第二:淘宝网在售后超时时限设置极为不合理,3天的售后时间太短,超时就直接按买家要求赔付,对卖家不公平;第三:没有任何短信提醒即将扣款赔付的通知,直接扣款赔付给买家,此为霸王条款。 请315网站严查此事,也给商家一个公平合理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