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于4月13日在新蛋下单(订单号:20600227)购买松下等离子电视P55VT31C正品行货全新品一台,价格9999元,并购买新蛋延保蛋包保2年延保一份价格:799元。 蛋宝包延保我曾咨询等离子电视整机1年,屏幕3年,新蛋告知购买蛋保包后,整机3年,屏幕5年。 但我于4月19日咨询承保单位安信龙电器维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实际是按整机延保3年。屏幕仍然3年。 新蛋在此过程中,涉嫌欺诈诱导客户购买此延保,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要求,新蛋双倍赔偿:1598元。 2. 新蛋未经本人同意许可,在本人账户私自为我下订单,完完全全的侵权行为。这是对个人隐私及个人权利的肆意践踏。私自下单订单号:(16157142) 3. 关于等离子电视,4月18日新蛋奥硕快递将一台等离子电视送至,开箱检查发现此等离子电死内屏爆裂,故当即致电新蛋,新蛋却告知签收,并上传照片,等他们审核。等离子电视破裂明显,而且新蛋奥硕快递在场,再我强烈要求下,经过30分钟左右沟通,新蛋同意拉回。但是却告知要取消订单并做退款处理。再我据以力争下,一位未知人士,告知可以选择换货,但是不承诺时间。我的定单已经建立,合同责任已经确认,新蛋3-5天将物品安全送达是理应责任。 新蛋再未征求我的意见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实属合同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补偿我的误工费,通信,机会损失,精力费用及相应的款项的利息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情况下将正品行货,全新及无故障产品P55VT31C于本月底前送达客户手中或要求新蛋赔偿及其差价和各项损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