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我在俏物悄语网站网购了两双星期六的鞋子,242+165共计407元,特意花15元买了一张满400-100的卡,用卡后付款307元。收到货后,发现有一双鞋子两只不一样大,而且鞋底没有星期六的商标和条形码,怀疑为假货,打电话申请退货,我说明了情况,售后电话专员小姐问我退一双还是两双,我问退一双退我多少钱,她说退我165元(那双有问题的鞋子的价格),我说那我就退一双,如果不是退我165元我就退两双,跟她再三确认了的确是退165后于是申请退一双。第二天就叫了快递,将鞋子退后。中间无数电话催促,直到今天(4月1日)发现我的帐户里有了55元的余额,相当于那双鞋子只退了我55元,这55元是怎么得来的呢?是307元-242元(我留下的鞋子的原价)-10元(运费)=55元。 现在退到我账户上的金额与原来售后服务人员说的退给我的数目相差太大,如果她一开始告知我是这样退款的话,我就把两双鞋子一起退了,直接退我307元,这种事实违背承诺的行为,明显属于欺诈。 而且这是属于商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款,责任在于商家,我快递过去的运费还不是直接以现金的形式退给我,而是以积分的形式退给我,就是我只能在他家买东西才能用,我认为这也属于非常不合理的强迫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