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3月7号在千品网团购了一张沁园优惠券,收到的短信写明有效期到四月三号。3月13号我拿着短信到温江沁园店,却被告知不能购买,需要到某总店兑换。我想问千品网,你们的页面标题写着46店通用,还给出了各个门店的地址和电话,而且没有一句话提到这件商品需要到某处兑换。这是明显的误导消费者。另外,3月14号,我再次查看了沁园优惠券的页面,上面的有效期是到2012年12月31日,而兑换的有效期是3月2号到4月30号,这与我收到的短信不符。我希望千品网尽快处理好这个问题,让我能拿着短信在温江店消费,或者是全额退款。3月16号我接到千品网客服电话,被告知不能退款,而且坚持页面写有说明。我再次查看页面,仍然没有看到“需要持手机短信到某点兑换后才能使用”的说明,只有含义不明的“兑换地址某某某”。我认为这是千品网误导欺骗消费者并且妄图以此推卸责任的把戏。希望质量万里行网站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