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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无故强制停权网络游戏帐号

2012-03-13 14:09:12    广东省    陈先生    点击:

尊敬的消费者协会: 本人是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福建天晴数码有限公司出品网络游戏《魔域》的大玩家,每个月在这个网络游戏消耗的钱财都有数万人民币。 2011年11月15日至2011年11月28日,本人注册了187个帐号(涉及帐号:czzruxi1077~czzruxi1263共187个帐号),使用一批手机号码通过该游戏上的充值系统(内嵌手机充值),对每个帐号充值了价值75~87元人民币的游戏币(该公司的游戏币充值全部由联动优势代收费),总共涉及金额为14237元。但是在本人外出旅游,无法登录游戏期间,该网络游戏公司对本人187个游戏帐号全部进行强制停权处理,造成本人直接经济损失14237元。 后续联系该网络公司的客服进行处理,客服要求只要本人能够提供187个帐号的充值手机号码的扣费记录就可以进行解除停权,在本人花费3天时间把560个手机号码的扣费记录截图提供给客服指定的处理邮箱1970630117@qq.com后,在两周时间内没有进行任何处理,期间多次催促,只是在2011年12月27日回复本人一条短信,发送短信的号码是106575000017,内容如下:亲爱的玩家,关于您反馈魔域手机批量异常购卡停权此问题,经有关部门核查手机号码后均有出现问题,所涉及帐号无法复权。 在收到短信后,本人多次联系该公司客服要求解释和复权,均得到模糊的答复,在本人说要投诉他们时,他们很嚣张得说,你可以去福建工商局或者福建网警那里进行投诉。 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个过程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 49 号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整个过程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耽误本人将近一个多月时间,并且经济损失对本人造成焦虑,还导致本人560个手机号码因为等待处理结果时间太长均在扣月租时欠费停机。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出3倍经济损失赔偿,即总共倍偿人民币42711元整。 由于手机号码扣费记录截图共有560个,本人打包上传了,以下链接可以提取全部的手机扣费记录截图(http://115.com/file/be5b4plz#手机扣费记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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