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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森数码相机延保手续霸王条款问题

2012-04-06 16:55:08    北京市    蔡女士    点击:

本人于2010年12月31日在绿森数码北京销售实体店购买卡西欧H15数码相机一部,绿森数码承诺延长1年保修期(销售单上有明确标明,并盖章)。2012年3月,相机故障,开机后镜头不动。因为已经过了三包协议中厂家规定的一年保修期,但是按绿森的规定可以享受延保服务。经询问绿森客服,延保有两种方式,“延长1年保修期间,您的数码产品出现故障(三包规定范围),需要保修的,请寄到绿森数码各地分公司或者售后中心,由绿森数码维修中心提供免费保修服务,您也可以直接在厂商维修中心进行维修,我们来承担维修费用,如需通过绿森寄给厂商维修中心进行维修的,其费用均由绿森数码来承担。”客服答复可以在当地厂家指定维修点自行修理,然后申请延保手续。本人到广州卡西欧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检验修理相机,更换相机镜头,花费480元,有厂家修理传票和维修费用发票。 本人通过绿森数码网上客服申请办理延保手续,客服要求我把相关票据拍照传过去。本人将相机购机发票、保修卡、销售清单、卡西欧数码相机产品记录、相机修理费用发票,相机修理传票6个票据拍照后,将相片传给客服。客服答复说已将相关相片提交售后部门,售后部门没有明确答复是否符合延保条件,只要求我按绿森公司的规定,将上述6种票据原件寄到绿森数码售后(客服在成都,售后在浙江),他们要根据票据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北京没有客服和售后,不办理此业务。 本人拒绝在没有明确答复的情况下寄出原始票据。1.相机购机发票、保修卡、销售清单、卡西欧数码相机产品记录应该由相机持有人保存,可以提供给售后部门当面检验,复印存档,不能直接给付原件。2.如果售后明确答复办理延保费用支付手续需要,可以寄出相机修理费用发票和相机修理传票。3.上述6种原始票据只有一份,没有明确说法的情况下让机主无偿提供是不合理的,一旦丢失或者售后不认账,我们没有任何质保依据。 因本人拒绝寄出原始票据,绿森数码公司不办理延保手续。 本人要求在公平合理的条件下,出具相关票据,享受延保服务,由绿森数码承担维修费用48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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