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0日在淘宝网上购买一台长虹的洗衣机,2012年12月21日上午8点半接到信丰物流公司快递员电话,说8点40左右到楼下有我快递,到楼下后打我电话,我到楼下查看我的快递,当时我的物品已经被快递员摆放至楼下门口,我们到了他说你的货物,我询问是否可以拆开确认完整没有损坏在签收,快递员说可以,然后他上了他的面包车,我们家门口是个死胡同,她倒车出去,我以为会回来,因为还没有签收,拆开后发现快递物品洗衣机有很明显的破损,呼叫快递员,发现已经不再场,而客户签收单也没让我签收,我打电话给快递员,快递员说她只管送快递有问题他不负责,自己联系快递发回去,于是我联系卖家,卖家态度恶劣,要我们自己出往返邮费才跟我们换货,我像淘宝申述要求退款,第五天的时候她拒绝退款,淘宝客户介入处理,要求卖家举证,卖家上传了一张有我名字但是非我本人签的名字,客户签收回执单还在我这里,怎么我就签名了,我要求快递公司提供原件传真件或者原件复印件找司法机关做笔迹鉴定确定非我本人字迹,快递公司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