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3月12日使用韵达快递寄送了一份化妆品,单号为1900023473910。由于业务员都要求一定要先签收再拆件,收件人签收后,边走边拆,发现里件物品破损严重,立刻找到业务员,当时业务员也已经看到物件破损,收件人在业务员面前打电话到公司咨询,负责人告知,只需把签收的姓名划掉,然后标注上外观完好,里件破损的字样,再找公司进行赔偿事宜,收件人按照负责人所说的做了,并且本人也立刻就打电话给韵达公司反映此事,希望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业务员也表示会帮助处理此事。等了几天后没有人出面处理此事,我又打电话联系韵达公司,韵达公司回复说,与业务员核实情况,业务员说客户签收,并且没有看到东西破损,所以不予处理。我又再次打电话联系业务员,业务员表示他和总公司说的是没有签收,并且亲眼看到物品被压坏了,表示会帮助我妥善解决。但是一周过去了,韵达总公司那边也是坚决一口咬定,业务员没有看到,并且因为我们签收了,所以不予处理。 不论是否签收,收件人只是走了几步就发现东西坏了,也不是过了一天两天去找快递无理取闹,当时就发现问题,业务员也确认,并且让收件人在收件单上划掉姓名并备注,由此可见,当时业务员也是知道是由于快递公司运送的问题,造成了我们的损失。但是现在韵达就以签收为由,拒绝受理并拒绝赔偿。我觉得这是极其不合理的,并且业务员与公司客服方面给我的答复不一致,造成这件事情一拖再拖,每天都要和他们联系,但是都不给解决。韵达快递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了我的损失,却以此种理由拒绝处理,并要求我自己承担所有损失,这是让人无法接受的。我找了韵达很多次,都没有人理会,并且还互相推脱,希望能够在315这里得到帮助,并且得到妥善处理,非常感谢! 另:本想把快递单传给你们,但是不知道为什么.jpg的文件居然没有办法上传。如果需要这个凭证,是否可以告知另外发送的方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