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魅族保修过程中损伤手机,不予处理 | |
投诉目标:魅族 | 投 诉 人:陈先生 |
投诉时间:2016-07-09 | 投诉地区:内蒙古 |
本人在6月15日将手机发往北京魅族售后,在月27日保修回来拆开包裹是发现手机出现伤痕,我立即和客服进行沟让我通,客服让我把手机发往珠海进行鉴定,如果是他们造成的伤痕会给我修复的,在此期间我也向客服询问,期间当误的时间怎么补偿我,客服一而再三无法回答,在万般无奈下,我在28日把手机寄往珠海,7月6日珠海售后收到手机,7月7日13时,魅族给我发送短信,说维修商品已经检测要求我支付350元才能修复,在下午15时,维修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询问我是否支付350元维修费用,我很诧异,询问对伤痕进行鉴定了吗?维修人员说鉴定不了,无法鉴定。我告诉维修人员,手机不用修了,给我发回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