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魅族MX2跳屏 | |
投诉目标:魅族科技 | 投 诉 人:陈先生 |
投诉时间:2014-06-22 | 投诉地区:广东省 |
2014.01.04在官网购买MX2 TD (16G)白色版。手机SN:045BBHSJEEBS 自4月份开始出现跳屏现象,每次跳屏时,一锁屏再解锁,即可短暂恢复正常,但半小时或1小时内又会跳屏,其他开机充电等都正常,大部分时间可正常使用,5月16通过魅族深圳福永代理店返回珠海工厂检修,官方给出解释是“边框磕伤,属人为损坏”,需要更换TD面壳,要求自费支付740元维修费用,对此本人无法接受自费维修。原因如下: 1、魅族所说的“边框磕伤”指的是后盖塑胶件有轻微痕迹,可能是魅族手机开后盖时导致(魅族开后盖方式很独特也很复杂,非常容易给边框造成轻微痕迹),也可能是戴取手机保护套时留下的痕迹,但是谁都知道,一个塑料的后盖再怎么裂,和手机屏幕不定时的跳屏有什么关系? 如果是屏幕磕伤,屏幕摔坏了?为什么一锁屏再解锁就又可暂时恢复正常? 2、自5月开始,在魅族售后论坛上,出现大量魅族手机用户跳屏的投诉,(以本人购买的白色版居多)而魅族科技几乎全部以“边框磕伤,人为损坏”为由做推脱,官网上关于跳屏的贴子共25页,1200多篇跳屏的投诉贴子。如此大面积的跳屏现象,官方从未有过正式的说法,99%以上都要用户承担责任,而理由无一例外都是“边框磕伤”我想问,你们的魅族手机难道是豆腐做的?买来只是用来放进博物馆供起来的吗?手机用了四个月了,怎么可能边框一点痕迹都没有?又不是手机屏幕有痕迹?边框一有痕迹就是你们推脱责任的理由吗?为什么有的其他品牌的手机屏幕都摔碎了都没出现过你们的跳屏现象? 3、产品返厂后,检测结果为人为损坏,本人售后论坛上曾要求魅族提供检修报告,以证明手机跳屏为用户人为损坏手机屏幕所为。但手机返回后官方并未提供检验报告。 经过多次和魅族售后交涉,官方始终不肯承担国家规定的“三包”给予免费维修,于是决定不维修了,要求魅族将原机返回。2014.6.9日,魅族福永店通知,手机已经不修原样寄返,通知去领取,到了魅族福永店后,代理商当场开机检测,发现手机已无法开机,且充不进电,代理店建议再次返厂,并于当天再次寄回工厂, 2014.6.17 魅族再次通知本人付款740元自费维修,且对于返厂不修后造成的无法开机,充不进电,完全不负任何责任。如此霸王条款实在少见。对于魅族科技在产品修修期内的不负责任,不执行国家三包政策的行为强烈谴责。 在此想请教国家质检部门,1、魅族官方所说的“对于不修原返的机器,我们是无法保证其在任何功能上都能正常运行的”。这一点符合国家的政策吗? 因为手机保修期内跳屏,返厂维修,将责任完全推给用户也就算了,本人不修了,要求魅族退回来,结果原来只是跳屏,其他都正常的手机,现在连正常开机都不行了,充电也没反应了。难道就没有人管一管如此不合理的行为吗? 恳请国家质检部门为广大魅族跳屏用户做主,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希望魅族官方能尽到一个品牌厂商该有的责任来。要求,魅族科技将我的手机跳屏与无法开机、无法充电等故障一并免费维修好。 如果315和魅族都无法给我满意的答复,那就只有寄希望于广大的媒体来曝光申张正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