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8月在天猫上花4300多元购买的戴尔V5460电脑,在使用期间发现机器存在无线无法连接的情况,在2013年底因软件问题,到戴尔当地售后处付费重做系统期间,曾向售后工作人员咨询过该问题,当时得到回复称机器是正常的,是无线路由的问题,因我的本本是工作用的,还以为是公用的路由用户人多,所以网速不太好,就给机器连接了有线,之后也没有特别留意,但是在14年3月,我因工作原因到兰州工作,同宿舍同事2000多块的老式笔记本和我连接同一个无线路由,我的本本连浏览器主页都打不开,但是同事的却可以在线看高清电影,而且网速还非常好,一点儿都不卡,我因此情况致电戴尔售后800-858-0619,问题都还没有说完就被挂了电话,还以为是不小心挂断的,等了好一会儿都没有接到回电,气愤之下再次拨打4008816875,却得知戴尔V5460机型有无线信号弱的批次性故障,对此我很是惊讶,我千挑万选花了4000多块,买的原来是个残次品,因此我向售后人员提出补差价异型换机要求 ,但是工作人员告知,异型换机需要自行和销售方联系协商,他只能为我向戴尔换机部门提交同型号换机申请,追问时效问题,答复我说从接听人员提交换机申请到换机部门答复我,需要半个月,但是她现在就可以为我安排维修,维修之后更换的部件保修三个月,但是三个月时间是包括在我机器的正常保修时间内的,这不是敷衍我吗?我机器都还有进半年的保修期,你的零件换了,保修的时间还没有我的整机剩下的保修时间长,这有意思吗?并且售后人员又改口称不用申请同型号换机了,肯定不给换,爱修不修,延长零件保修时间也不行,问其原因,告知我是规定,现在我真的不知道这个出厂就有故障的产品,怎么反而成了我自己的事儿,不能异型换机,是因为我发现故障太晚了,不能同型号换机是因为我的机器还没有修够3次,我想请问这是什么道理?!难不成对于一款出厂就有故障的产品作为消费者我不再信任这个型号的产品,没有权利提出异型更换的要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