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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信业务办理错误

2014-03-05 17:39:22    江苏省    孙先生    点击:

本人于2013年2月在电信营业厅(金港中路)办理的宽带业务,当时缴费1700左右(部分为预存话费),办理了每月149元套餐,获得2年宽带+每月套餐享用+每月44元预存话费补贴。 其后几天,在宽带安装时,电信安装人员提示我这个不划算,让我去营业厅(金港南路)补充200话费,这样能在原先获得权利不变的情况下,免费再得两部手机和两张手机副卡,而且副卡也能享用主卡的套餐。 第二天,我去了营业厅(金港南路),在该安装人员的陪同下,办理一系列的手续,也得到了相应的手机和副卡。 在这之后的使用过程中,本人一直认为话费超用比较严重,在后来的陆续充话费的过程中,我曾在电信的多个营业点查询,也有过两次的10000号查询,均未能得出结论,他们的答复基本为:自己上网查消费清单。但我实际上网查询后也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计算过程: 办理14个月的消费统计(约):缴费1700;平时充值累加2300,总计4000元左右。 电信提供清单显示消费(近几个月平均):170左右。 本人实际统计消费:208(2300/14+44) 实际消费208与电信提供账单170差距很大。 在多方无法得出结论的情况下,本人分别拨打了10000号和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泰州),要求他们细查我的话费清单,找出原因。昨天电信给出了具体答复:在第二次补充200话费时,该营业厅讲我办理的第一张卡改为副卡,重新办理了主卡和另一张副卡,套餐费由后来办理的主卡内扣除。由于套餐扣除是第2张卡,办宽带时的预存话费是按月打入第一张卡的,而第一张卡平时也是使用的第一张卡的套餐,无额外消费,最终这44元一分钱没用,在后来的月初重新清零。就这样我的预存话费返还,分钱未用,第2个月清零,月月如此。 本人认为:业务办理是电信业务人员推荐的,办理过程也是他们进行的,期间没有任何提示讲我的第一张卡将变成副卡,我将失去44元话费补贴,所以这些责任应该由电信部门全部承担。 本人要求:1.电信部门拆除宽带,收回提供的手机。2.返还本人所有预存话费(包括未来没有返还的),返还原先交的宽带费用,重新计算。3.返还本人14个月的所有缴费,重新按相应的收费标准计算(有套餐的按套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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