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名来自北京的消费者.我于2014-3-1在北京九大洲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王府井分公司购买一款三星手机GALAXY G3812的合约机,导购要价2400,我费了很大力气降价,最后2000买到该手机.当我兴致冲冲的回到住处,我一同事告诉我,她在京东尚买的一模一样的合约手机,只卖1388元.我想找北京九大洲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王府井分公司理论,结果该公司人员以"电子产品一旦售出,不予退换"为理由,拒绝提供任何服务,我说我要去315投诉,他们还说告就告,315才不管你们呢!还说我们无理取闹.同一款手机,相差600多块钱,这公平吗?我们都是普通人,一年才计划买一部手机,百花这么多钱,而且我相信,百花这么多冤枉钱的不止我一个消费者,希望贵网能给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