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1月18日购买AOC Q2770PQU一台,正月初八因色阶问题(左右色温不一致)在秦皇岛售后更换了显示屏。更换时得知该质保屏幕为三星生产的PLS屏,而非厂家宣传的IPS屏。发现此问题后我拨打了厂家400电话,400客服回复该显示器原装屏幕即为PLS屏,而非宣传的IPS屏,此两种商品完全一致。 按照400官方的说法我通过显示器销售和网络对上述产品进行了解,结果确与400的答复大相径庭。IPS屏为LG公司特有产品,而PLS为三星公司特有产品,该产品除同属硬屏外,可视角度、色彩饱和度等等完全不一样。可以肯定的说AOC这是偷梁换柱,偷换概念。 为了保护我自神的群益,我拨打了福州市工商局12315电话,在事情原委一一诉说,可工作人员确以我未和工厂发生直接关系为由,拒绝受理我的投诉。万般无奈之下我只能依靠网络来伸冤,希望质量万里行网站为我做主,严厉打击处置这种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