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位从西安到北京出差的人。今天(2014年2月23日星期日),我在中关村科贸手机卖场一楼买手机时,遭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一是对方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有意欺瞒消费者合约机费用问题;二是拖延退货时间;三是不给开发票。 具体情况如下:我向中关村科贸手机卖场诺基亚专柜购买诺基亚1020时,销售人员跟我谈好的价格是2800。我接受了这个价格,于是,销售人员让我先向财务那里交了2800元钱。交完前后,他和我验机时,才提出,这是北京联通合约机,必须要在办理一个北京本地联通号,手机才能使用,而且必须在预存2800话费才可以。他在我交钱之前没有对我告知,我认为这是不合理,要求退货。可是他说退货必须打申请,7到15个工作日后,公司才能决定是否可以退款。如果可以退款,我必须本人在得到通知后,再来北京那退款。但是公司也可能不同意退款,结果将是我必须到时候再本人来北京,把手机拿走。 我不同意办理北京联通号码,他们给我两个选择: 1, 可以用我的西安联通号码,但是要买张往返机票回西安,到西安联通交2800元预存费后,拿着缴费单,再回北京找他们,他们才能办; 2, 再交1488元给他们,他们给我一台不是合约机的诺基亚1020手机。 我之前在其他店也咨询过,诺基亚1020裸机目前北京市场价在2600~3200元之间。他们总共却所要4288元。我提出异议,他们经理名叫王宁,态度恶劣。知道我是外地人,百般刁难。最后,我为了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被迫同意再付给他们1488元。他们才给了我手机。拿到手机后,他们不给我开发票,只给我一个“科贸一层手机专用小票”。他们说要开发票,你必须再交增值税钱,现在还开不了,你交了钱,办好之后,通知你,你再来取。 我对他们的态度非常失望,我也不再信任他们,不愿意再给他们付钱。 我认为最初谈好的2800元才是我应当支付的全部费用,因此我要求: 1, 他们退还多收我的1488元钱; 2, 他们给我开具购物发票; 3, 他们当面向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