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12月以4300元价格买了一台iphone4s手机(当时是通过招行信用卡分期还款购买的)。2013年2月,手机出现通话时对方听不见我说话,我能听见对方声音的情况。当时我去苹果公司上海五角场服务中心进行了检测 被告知是手机话筒出了问题,要更换整机。送去一周,至2月22日取回手机,问题解决。今年2月20日,我发觉手机无法启用wifi,由于当时在宁波出差,所以在回沪后于2月21电话询问了维修点营业时间,于2月26日下班后4点半去了五角场服务中心,经检测 ,说wifi模块坏了 说必须更换整机,并说因过了质量保证期,需付费1900多元。当时我想这太怨了,4300多元(分期刚付完)才用了一年就坏了,其中并无人为因素,这不是太坑人了吗。回到家里 登上贵网才看到投诉苹果手机这种情况很多,我强烈要求苹果公司承担自己应担的义务,不能让消费者为他的质量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