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12月20日够买魅族新款MX3手机,专卖店交新机时未开据销售发票,也未让我检查手机内部情况。 因手机后盖需要专配工具才能打开,直到2014年1月11日手机出现故障,我从未开启过后盖。1月11日晚给手机充电过程中,机子突然发烫,后盖缝隙冒出烟来,还有股烧焦气味。担心再次开机造成损坏,12日上午送专卖店,店员开盖检查后只说电池坏了要返厂维修,并未作出故障原因判定,还说需要20天才能修好。 SN号:355ABHQ99*** 1月20日厂家来电,说需要支付80元维修费才能继续维修,当时就懵了,才用了三周的新机就出现烧电池的严重问题,在一年质保范围内的送修居然还好意思要维修费。当即向客服询问具体情况,客户说工厂检测故障是人为原因,我就奇怪了,提出质疑并再三追问原因,客户才发来维修前拍的照片,我觉得厂家说电池是人为撬坏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明明有不可拆卸的标识谁会去撬,只有电池变形,而框槽没有损坏的痕迹。 为此我打了厂家的0756-6120315投诉电话,他还是坚持人为原因,并说客户使用时的具体情况他们无法鉴定。厂家在没有给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强行让客户接受他的判定,简直店大欺人。 之后我投诉了12315热线,并转交当地工商所协调,工商告知我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2月30日,专卖店通知我可到店取回手机,但还是要付80元维修费,我对魅族的服务彻底无语了,也对消费者维权感到无助!!!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