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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上海浦东太平洋数码广场2楼店铺未履行销售方义务

2014-01-20 09:06:38    上海市    徐先生    点击:

2014年1月11日周六,在其店面购买白色港版IPAD。 1.销售方欺瞒顾客,不开发票及收据,未履行销售方义务,并且只给一个名片,说有事情拿名 片过来就可以。 2.机器使用4天后出现无法连接WIFI。2014年1月19日,拿至陆家嘴苹果零售店检测,发现为硬件损坏。按照国家三包条例。应在15天内损坏可以更换。但其由未开发票,收据等理由,搪塞。拒绝更换,并且态度蛮横。 作为购买方,我会为我自己的疏忽负责,虽知道缺少证据,但是由于其蛮横不讲理的态度,并气焰嚣张,我必须投诉他,以防更多顾客受害。其卖出货物不开发票,收据,逃税漏税。恳请相关部门予以调查。制止其违法行为。并且其更没有完好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三包义务。 谢谢工作人员 新年快乐 201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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