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号:373888166691763 我于2013年6月26日在淘宝商城http://shop69013973.taobao.com/?spm=2013.1.0.0.f4Gvwm该店中花费了4270元购买了“五码原封 正港联保 新The new HTC one (M7) 802W/T/D 六月新竹产 正港带票联保-32G银”手机一部http://item.taobao.com/item.htm?spm=0.0.0.0.7ZnG2F&id=17301949820 当时港版的此手机在该店有两种拍法,卖家告诉我一种是正港带发票联保,另一种是正港不带发票。其中正港带发票联保要比不带发票贵200多元(具体多少钱我忘记了就是200-300元之间),因为带发票的香港HTC售后会保修一年,不带发票没有售后保修。所以我为了有正规的售后服务购买了高价的正港带票联保港版new htc one。 2013年11月12日晚给手机充电13日早上起来手机就黑屏了,而且无法开机。14日我联系了淘宝卖家,因为我买的是带票联保的,卖家让我把手机和发票同时邮寄给他们,说可以返香港HTC厂家维修。我14日下午发货给他们了,29日卖家给我打电话说经过香港HTC售后维修厂家检验说我的手机是人为充电造成主板和四库烧坏,需要给卖家1300元返厂维修,或者给卖家850卖家自行维修。 随后我联系了香港HTC咨询情况,客服人员根据我提供的该手机IMEI码查明该手机根本没有到香港HTC售后维修中心进行过检验。而且说手机在购买一年之内维修都是免费的。(这些我都有沟通截图作为证据)随后我一再问卖家他们给的发票是不是正规的发票,卖家始终说是正规的真发票。 之后卖家跟我提出要给我我邮寄回来让我自己去找香港HTC,卖家于2013年12月1日发货把我的手机邮寄了回来,收到货后我根据香港HTC官方提供的信息把手机送到了中港联保维修中心杭州站进行检验维修。服务人员将该手机发票发到香港HTC后得知此发票是假的因此没有售后服务的业务,必须花钱维修。 之后我向卖家索要我应有的真发票,卖家始终没有回复。 我购买此手机时该淘宝卖家已经卖出new htc one手机2000多部,每部4000多元。涉案金额就已经高达80多万元。 (我拥有购买记录,和卖家旺旺沟通记录,香港HTC客服沟通记录等作为证据) 我个人认为该淘宝卖家有以下几点嫌疑: 1.欺骗消费者:多花200多元购买正港带票版手机,但是发票是假的。物品名称与实物不符。从中多谋取了200多元利益。 2.既然是假发票就有走私、偷税漏税等嫌疑。 3.欺骗敲诈行为:卖家谎称该手机经过返厂售后维修检验,向我要1300元维修费用,但经过香港HTC查证该手机并没有在售后维修进行过检验。 希望可以通过中国消费者协会来维护消费权益。能够得到一份真发票。并且对该淘宝卖家进行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