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逛天猫的时候看到了这款迪为v5手机,当时看介绍说是和360合作的全球最快最好的手机,就忍不住购买了一部。当时手机拿到手后确实感觉还可以,虽说做工看起来有点粗糙,但操作体验还可以,毕竟是千把块钱的手机,所以还比较满意。用了有两个月左右,手机开始出现有死机,自动关机现象,这种情况断断续续,但影响不大,手机只要重启就能解决问题,所以当时也没去在意。直到7月份的一天,和往常一样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想去打电话,却发现手机不知道啥时候关机啦,以为是和平常一样就按开机键准备开机却发现怎么开也开不开了。于是就上天猫去找卖家,却发现店铺已找不到,宝贝也已下架了,我晕!于是我又赶快去打迪为的官方售后服务电话,可是电话却是一直打到9月也没个人接听。当时就感觉是上当了。后来没事上迪为官网发现这款手机还在卖,就随手点了下在线客服服务,无意中找到了迪为的维修地址,并提供有电话,于是我就赶紧打了过去,谢天谢地终于打通了,我就给对方说明了情况,她说是让我给她邮寄过去。后我就赶快照着地址给邮了过去。中间过了有半个月顺丰快递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去取件。当时取过件我拿回家一试,发现问题依旧还是开不开机,就又给他们打电话,对方回话说是电池没电了,让我先冲2个小时的电在看看,我照做了,虽说是手机插上充电器没一点反应,但我还是照做了。可想而知手机还是会开不开机,于是我就又给对方打了电话,他说是让我再给他邮过去吧。我照办于是我就又跑到顺丰给邮了过去。11月3号,也就是今天,顺丰又给我打了电话让我去取件,我到了之后取了件,拆了包裹,取出手机,按上电池,按下开机键,还是开不开机,我彻彻底底晕了!什么呀这是他们根本就没给我修。对于创智成公司来讲,我不知道你们这样子做都是为了什么,对于消费者的我来讲真真是欲哭无泪啊。我家住农村,离县城20多公里,乡下没顺丰。为了发件,取件你们让我白白跑了3趟。修个手机,你们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我,有必要玩的这么狠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针对创智成公司的这种做法,作为消费者的我也只能是拿起法律赋予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力,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对于这款手机我郑重的要求创智成公司能给我书面道歉,并退还我全部手机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