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10月12日在中国电信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hicdma.com/)购买一部iphone5手机(订单编号: 980057) ,收货当天就发现该商品耳机插孔是坏的,网站客服让联系苹果本地售后开产品问题检测单,以便下一步处理。苹果售后以和电信有约定,拒绝出具检测单,但是认可我的手机有质量问题,可以按规定给予换机处理,但是需要等待十五日,对于手机附件(贴膜)售后不予赔偿,让联系销售商。 因iphone5手机卡无法和其他手机通用,换货期间本人的通讯受到很大困扰,天翼客服让我自己换卡或买卡托解决,费用让我自行承担。 本人将以上购物体验以评价的形式提交给该网站,该网站以审核不通过拒绝公布。 本人认为该网站曾在以下问题1、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不能积极有效的帮助消费者解决,以法律和政策为由人为的给消费者维权增加困难,和苹果售后互相推诿责任。2、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损失,拒绝倍偿。(损失包括换卡费、交通费、误工费、手机贴膜,而且致使本人手机面临15天无法使用)。 3、妨碍消费者知情权,本人在法律和规则允许范围内向网站提交真实的购物体验,该网站以自行运营网站的便利擅自屏蔽该评论,致使其他消费者无法获得该网站服务的负面信息,存在欺骗消费者。 1.本人将所有产品以指点快递给电信天翼手机网,在对方确认质量问题后,补发一部全新未开封未激活手机(也就是换一个新商品,包括配件,不是客服所说的换一部已激活的手机),要求期限从对方收货至新商品发货应在15日内。 2.以实物或其他形式补偿本人的换卡、贴膜费用,并给予一定的误工和交通费用补偿。 3.在天翼手机网站如实公布本人对商品的评价,本人可以为所作出的评价真实性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