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于2012年8月1日在温州祥燕通讯购买了友利通V9+手机一台.有收据,保修卡.全国联保,保修1年.2013年4月,手机开始出现来电无法接听.信号弱和屏幕显示无响应,强行关闭等.经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广杰通讯网点维修3次无果.于5月9日左右返厂维修.于6月10日左右从网点取回.几天后手机依旧有同样问题.期间他们撤销了温州维修点.经销店也不知所踪.联系厂家后.于7月27本人从邮局寄出.要求换新.于8月10日左右收到一部外壳生锈的UNC-V8+手机.手机也有同样问题.经联系于8月17再次寄回厂里.于9月7日再次收到手机.发现手机一样信号不好.况且电子串号和以前那个相同.厂家存在严重欺诈.本人因此重新购买了其它品牌手机.维修误工,邮寄费用.给造成的损失.他们单方面取消网点维修.属于合同违约.请求执法部门给予退一赔十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