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购买时就有蓝斑现象,当时因为嫌麻烦且不影响使用就没申请售后,后来手机出现触摸失灵等现象,8月27日不得已返厂申请维修,并注明原由.8月28日,优米公司来电确定收到手机并告之如果要维修费三天内会给我来电说明.中途本人四五次电话问维修情况.都是叫我等,9月24日优米公司客服打电话说我的屏裂了,要我交钱维修.但我寄去的时候是好的,并在收到客户手机25天后给我来电说明.目前优米公司要求我出维修屏幕的费用550元,并说要么我出钱换,要么不给我修。 综合来看,优米公司的工作流程问题导致了客户的权益受损,并将这种损失转嫁到客户身上,要求客户承担。 现在我的诉求就是,要求优米公司正视自身工作流程中出现的问题,承担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