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4月23日在“长沙唐盛电讯”购得一台三星I9082手机,此机在六月份的时候就修过一次,9月14日在维修点检测出数据线又坏了,但维修网点以没有发票不予以保修,当时购机时,商家是开了一张出库单,电脑机打的,上面有明确显示是2013年4月23日购机的,而且在六月份的时候修过一次,当时维修网点根据机子上的串号也知道了机子出产还不到一年。国家三包法有明确规定,“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我的那种出库单就是有效的发货票,请问三星为什么不能给予保修?请问三星能不按手机三包法来对中国的客户进行服务吗?请中国质量万里行的工作人员能帮我协调处理好,谢谢!!